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受县政府委託、承担对全县供销合作社系统的组织、指导、协调、服务、监督以及教育培训职能,其主要职责是
(一) 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研究制订全县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的改革与发展。
(二) 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系统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参与、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指导协调本系统有关行业、学科或业务範围内的全县性社会团体工作。
基本介绍
- 中文名平和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内设机构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财务会计科
(三) 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系统参与农村市场和商品流通网路建设,发展现代流通方式,推进农村流通现代化,开拓城乡市场,促进城乡经济交流与发展。
(四) 按照政府授权对农业生产资料等重要商品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按规定负责烟花爆竹等特殊商品的统一归口经营管理工作。
(五) 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社员及供销合作社意见和要求,争取政策扶持,维护供销合作社和农民社员的合法权益。
(六) 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的组织建设,促进基层供销合作社加强民主管理,密切同农民的联繫,协调成员之间的关係,发挥群体联合优势。
(七) 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系统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开展对社员和干部职工的教育和培训。
(八) 管理、监督和运营本级社社有资产,确保社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九) 代表供销合作社参加市社、省社、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国际合作联盟等活动,组织开展有关对外经济合作和各种交流活动。
(十) 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内设7个职能科(室)
(一) 办公室
综合协调社本部各科(室)及下属单位工作关係;组织开展综合性问题的调查研究,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负责重要档案起草,重大会议的组织和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公文管理、秘书、机要、档案、保密、接待、宣传、政务信息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编撰供销合作社大事记。
(二) 人事教育科
负责供销社系统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社会保障、职称评聘、人事档案管理、信访等工作;负责对所属单位班子的考核、选拔;负责系统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劳动法》、《职工奖惩条例》以及人员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负责系统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工作;会同机关党工委做好计画生育事务工作;协助县社党总支、党支部做好党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和其他党务工作。
(三) 财务会计科(社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政策、法律法规、制度、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和省社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指导全县供销社系统财务会计和社有资产管理工作;审核、汇总、上报本系统的会计报表、编写财务指标完成情况说明及专题分析;编制、审核县社本部财政经费预算和决算报表,负责供销社与财政、金融、税务等部门的政策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