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以民主促民生的工作意见》在2010.08.28由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颁布。
基本介绍
- 中文名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以民主促民生的工作意见
- 颁布单位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 颁布时间2010.08.28
- 实施时间2010.08.28
基本信息
建立和完善以民主促民生工作机制,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也是人大及其常委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的客观要求。即将进入的“十二五”时期,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向更高水平、更高层次跨越的关键时期,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时期,民主民生问题仍将是社会和百姓关注的焦点。“十二五”期间,改革深入,经济转型,发展速度加快,但矛盾多发,贫富差异在短期内难以消除,这就要求人大更多地关注民情,体察民意,反映民愿,以民主促民生;民主法制建设稳步推进,但制约、阻尼民主发展的因素仍不可小觑,这就要求人大在坚持党的领导,推进民主方面做更多、更扎实、更有效的工作,义不容辞地担当起以民主促民生责任;民意表达渠道更加顺畅、便捷,但引导民意的难度将会加大,这就要求人大善于把各种不同声音聚集、引导到法律範畴内和正确轨道上,形成既有舒畅表达,又有法治规範的局面。面对新形势、新挑战,为切实增强以民为本、依法履行职责的使命感、责任感,牢牢掌握人大工作的主动权,现对本世纪以来特别是本届以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责,推进民主民生战略实施的情况作出如下,并提出下一步工作意见。
实践回顾
本世纪以来特别是近几年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关注民生,在推进以民主促民生方面依法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实践,为推动杭州经济社会发展和共建共享“生活品质之城”作出了应有贡献。总的估价是:人大高度重视,代表积极参与,形式日趋多样,机制逐步完善,工作力度加大,效果比较明显。具体有主要有以下10个方面。
1、拓宽民主立法渠道。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贯彻立法为民理念,加大社会立法力度,坚持民主立法、“开门立法”,通过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网上和书面徵求意见等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呼声,扩大公民对立法工作的有序参与,既增强了我市地方性法规的针对性、普惠性、有效性,又为改善民生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
2、开展专项工作评议。《监督法》颁布实施后,常委会在改进监督方式、提高监督实效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2008年,常委会对廉租房建设管理、生产领域食品安全两项工作实施了评议,广大代表充分发挥主体作用,积极参与评议,使评议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并在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专项工作评议暂行办法》。近两年来,常委会进一步加大了专项工作评议的力度,认真开展对社会救助工作的评议,推进了我市社会救助工作机制的完善与发展,特别是围绕解决流通领域、消费领域食品安全问题,进一步深化了对食品安全工作的评议,通过连续三年的专项评议,有力地促进了政府工作,使我市食品安全状况得到了明显好转。
3、开展专题调研。去年,全国人大以专题调研形式,对中央政府部分重大公共投资项目实施情况开展监督,引起极大反响,被誉为“人大监督的创新之举”。今年初,常委会借鉴全国人大的做法,在近年来开展调查研究,推进中心工作、提高审议质量、促进改善民生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专题调研工作暂行办法》,对专题调研的主题、参与主体、流程设计、成果运用等作了规範。自今年3月以来,常委会共组织专题调研40余次,内容涉及学前教育,保障性住房,公交优先,西湖、西溪综保,西湖申遗,南宋皇城大遗址、历史建筑和历史街区保护,垃圾分类、清洁直运,背街小巷改善、庭院改善、危旧房改善、物业管理改善“四大改善工程”,工业遗产保护,“两家两中心”建设等方方面面,有效地督促和支持了政府工作,促进了民生问题的解决。
4、坚持政情报告会制度。常委会坚持在每年年中召开政情报告会,组织人大代表听取审议政府半年工作情况报告。代表们充分利用这一平台,深入选举单位和选民,开展调查研究,对报告特别是有关民生问题提出意见建议,经收集、归类后向政府反馈,由其研究处理后答覆代表。政情报告会在人大、政府和代表、选民之间架起了桥樑,对促进民生改善发挥了重要作用。,还组织代表听取和审议“两院”半年工作情况报告,提出意见建议,加强工作监督。
5、实行常委会会议网上直播。去年8月,常委会通过杭州网、杭州人大网,对常委会全体会议进行视频图文直播,向社会公众开放会场,并安排杭州网与网民互动,收集网民意见,提供会议决策参考。据杭州网调查,在已经实施的6场常委会会议直播中,场场有万人观看视频、浏览网页,逾百人跟贴,最多一次有5万网民浏览了会议专题网页,收到网民发帖880条。尤其是有关民生方面的议题,网民十分关注,点击率、跟贴率呈直线上升趋势。
6、开展代表、委员与网民线上交流活动。利用“杭网议事厅”,常委会推出了代表、委员与网民线上交流活动。去年10月,常委会邀请部分代表和委员就科技进步和专利管理这一话题,与网民进行了线上互动,回答了网民关心的25个问题。今年3月,常委会进一步扩大线上交流参与面,邀请部分委员、代表、教育界专家和幼儿家长代表走进“杭网议事厅”,就学前教育问题与网民开展线上交流。这次网上议事由于涉及民生,聚焦热点,引起了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先后有27300人次线上看,有151900人次浏览专题页面,网民留言166条。网民提问和发帖内容涉及幼儿教师待遇、幼稚园硬体设施、学前教育收费等各个方面。一些热心的网民还对我市学前教育工作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7、实行常委会联繫代表、代表联繫选民制度。去年,常委会在主任会议成员“接待代表日”、“代表进选区”、“选民接待日”等活动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常委会联繫代表、代表联繫选举单位和选民“两个办法”,对联繫的内容、方式、载体、情况处理等作了规範。“两个办法”的制定实施,对于常委会更好地服务、保障代表依法执行职务,代表更好地了解民情、反映民意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8、开展“代表进选区”活动。本届以来,常委会认真、推广各级人大开展“代表进社区”活动经验,把“代表进选区”活动作为闭会期间代表执行职务、联繫选民的重要方式,加强指导,不断规範。各级人大认真组织,广大代表积极参与,扎实开展“四个一”(即我为当地发展献一策、我为选举单位建一言、我为所在选区办一事、我为身边民众解一难)活动。“代表进选区”活动已成为我市各级人大代表联繫选民、反映社情民意的重要渠道。
9、坚持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根据《代表法》有关规定,常委会把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写进《常委会议事规则》,做到每次常委会会议都邀请代表列席,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这一制度的坚持和实施,既为代表知情知政、督政议政、履行职务拓宽了渠道,也调动了代表建言献策积极性,对于常委会更好地反映民意、集中民智起到了重要作用。
10、实行新闻发布会制度。为正确引导舆论,搭建人大工作尤其是民主民生工作的传播平台,常委会制定了《新闻发布暂行办法》,对新闻发布的内容、方式、发言人和发布人、议程、组织工作等进行了规範。近几年来,常委会围绕民生问题,以地方性法规颁布实施为重点,适时举行新闻发布会和新闻恳谈会,取得了明显成效,特别是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控烟条例的颁布实施、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执法检查、食品安全和社会救助工作专项评议等重大新闻的发布,在社会各界引起了极大反响,得到了社会公众的普遍好评。
基本经验
本世纪以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在落实民主民生战略,推进民生改善的实践中,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
一是必须坚持以民为先。以人为本、以民为先,实现好、发展好、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宗旨,也是我市实施民主民生战略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人大工作只有坚持以人为本、以民为先,才能更好地彰显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和地位作用。人大在依法履职过程中,必须坚持以民众呼声为第一信号,以民众利益为第一追求,以民众满意为第一标準,把“发展为人民、发展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发展成效让人民检验”的理念贯穿人大工作始终,着力推进工作的民主化、科学化。
二是必须坚持“四问四权”。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既是根本政治制度,也是保障民主民生的制度,保障和实现最广大人民民众根本利益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要义。人大在依法履职过程中,必须坚持“四问四权”,立法、监督、任免、决定重大事项都要坚持问情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绩于民,切实落实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三是必须坚持跟蹤问政。监督和支持“一府两院”工作,确保其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是各级人大的基本职责。法律法规、人大决议决定的实施社会公众关注,人大更负有检查监督的责任。本世纪以来,常委会针对社会公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对有关法律法规和决议决定实施情况坚持跟蹤问效,依法监督,如连续五年开展的对运河、市区河道整治决议实施情况跟蹤督查,连续四年上下配合开展的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执法检查,连续三年开展的食品安全工作专项评议等等,通过跟蹤问效,既确保了法律法规、决议决定的贯彻实施,又有力地促进了“一府两院”工作,推进了改善民生。
四是必须坚持媒体引导。搭建媒体传播平台,发挥媒体引导力,是常委会推进民主民生战略实施、促进改善民生的一条重要经验。本世纪以来,常委会充分利用媒体传播渠道,构建舆情平台。如在《杭州日报》上开设“人大视窗”专版,在杭州电台开设“人大线上”栏目,在杭州电视台开设“钱江论谈”专栏,与杭州网合作对常委会会议进行现场直播,利用“杭网议事厅”组织代表、委员与网民线上交流等,充分发挥《杭州人大》杂誌、杭州人大网作用,形成了媒体参与、支持人大工作,推进改善民生的良好工作局面。
在肯定成绩的,必须清醒地看到,与杭州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比,与实施民主民生战略要求相比,与人民民众期望相比,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在落实民主民生战略方面还存在差距。主要是:人大工作贴近民众、贴近民生还不够紧密,特别是立法项目、监督议题、会议议题事先徵集制度还不够健全;常委会联繫代表、代表联繫选民存在不够经常、不够紧密问题,代表议案建议解决率有待提高,新出台的“两个联繫办法”有待进一步落实;以民主促民生工作机制还不够健全和完善,常委会民主决策机制有待进一步规範,代表参与机制有待进一步强化,人大机关与社会公众沟通机制有待进一步加强。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建立以民主促民生工作机制方面还有大量工作要做。
工作意见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以民主促民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委《关于建立以民主促民生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以民为先,建立常委会、代表、公民“三位一体”以民主促民生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四问四权”,拓宽民主参与渠道,创新民主参与方式,健全民主参与制度,保证人民民众当家作主,使发扬民主成为改善民生的动力,成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保障,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共建共享“生活品质之城”打下坚实的民主法制基础。
主要目标是:常委会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决策公开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进一步提高;以民主促民生工作机制贯穿人大履行决定权、立法权、监督权和任免权的全过程,落实民主民生战略各项举措认真实施、取得实效;代表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意识进一步增强,联繫人民民众的桥樑纽带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依法履职的能力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对人大工作的参与意识和关注度进一步增强,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得到切实保障,政治生活品质进一步提升。
(一)完善民主决策机制
1、试行常委会会议议题公开徵集制。拓宽议题徵集渠道,扩大议题徵集範围,除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确定的会议议题外,每次常委会会议前,都要通过多种形式,公开徵求各方面意见,确保把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民生问题列入常委会会议议题,以充实会议内容。拟制定常委会会议议题徵集办法。
2、实行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事前公告制度。在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前,通过公告形式,将拟审议的重大问题、拟作出的重要决定向社会公布,广泛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吸收合理化建议,提高常委会对重大事项的议决水平。
3、完善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扩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範围,拟根据常委会会议议题,邀请代表中的专家或熟悉情况的代表列席,推进常委会决策更加科学、更加民主。
4、实行代表列席主任会议制度。邀请代表列席重要的主任会议,听取他们对重要议题的意见建议,推进主任会议更好地发扬民主、集中民智,更好地反映社情民意。
5、建立公民旁听常委会会议和代表大会会议制度。制定公民旁听常委会会议和代表大会办法,通过公民旁听,公开国家权力机关运行过程,进一步提高会议审议质量,推进社会公众对人大工作的有效监督。
6、完善常委会会议情况向代表通报制度。进一步规範常委会会议情况向代表通报工作,做到及时通报,让代表更多地了解常委会会议审议情况,保障其知情权、监督权,更好地发挥代表议政督政作用。
(二)完善民主立法机制
1、建立公开徵集立法建议项目制度。在编制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画时,面向社会公开徵集立法建议项目,广泛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并在认真研究、协调论证、统筹兼顾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积极採纳,确保把社会公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列入立法建议项目。
2、建立公众参与法规案起草制度。逐步改变现有的部门起草模式,构建多元化法规案起草机制,建立委託起草、招标起草、参与起草等制度,鼓励、支持社会团体或公民个人依法提出具体的法规草案,实现法规案起草主体的多元性和民主化,夯实法规案的民意基础。
3、坚持立法听证、立法谘询制度。完善立法听证制度,推进立法听证的规範化、程式化。积极探索网上立法听证会的做法,使立法过程变成倾听民声、广纳民意、协调利益、宣传法治的过程。充分发挥常委会立法谘询委员会作用,通过专家论证、技术谘询、法案评估,推进科学立法。
4、规範法规徵求意见制度。通过媒体、网路、信访部门等渠道,公开徵求社会公众对法规草案的意见建议,切实抓好公众来信来电登记、意见反馈、归纳报告等环节,重点梳理多数人意见和合理化建议,为法规案审议、修改提供依据。
(三)健全民主监督机制
1、建立监督议题徵集制度。对《监督法》规定的6个方面问题,由相关职能部门在每年年底分别收集并反馈,供常委会在制定年度监督计画时筛选确定。试行网上徵集监督议题做法,通过网路公开向社会公众徵集监督议题,选择公民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问题进行监督。
2、坚持专项工作评议制度。拓展评议内容,选择事关公民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要工作进行评议。加强评议工作组织,认真抓好準备、调查、实施、整改等重要环节,提高评议工作质量。重点要在扩大代表参与面、听取社会各界意见上下功夫。拟对专项工作评议暂行办法进行修改完善,上升为常委会工作制度。
3、完善专题调研製度。认真开展专题调研的做法和经验,使之上升为常委会工作制度。扩大专题调研参与面,邀请、吸收代表和社会公众参与调研,加大对重大项目、重大投资,特别是民生工程实施情况的调研力度,加强调研成果的推广运用,推进“一府两院”重点工作。
4、落实监督公开制度。认真贯彻《监督法》“五公开”要求和常委会行使监督职权情况向社会公开办法,按照规定内容、时限和职责分工,向社会公布常委会行使监督职权情况,拓宽公开渠道,扩大公开範围,增强社会公众对人大工作的关注度,保障公民对人大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5、制定询问、质询办法。认真贯彻实施《监督法》,积极探索运用询问、质询监督手段做法。借鉴全国人大开展专题询问的做法和经验,抓紧制定询问和质询实施办法,使询问、质询等监督手段在人大监督中得到常态化运用。
6、完善信访反映制度。充分发挥信访工作在人大监督中的作用,畅通信访渠道,使公民合理合法的诉求,在人大行使监督权和代表履行职务过程中得到妥善解决,以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四)健全代表参与机制
1、拓宽代表参与活动渠道。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召开会议、开展执法检查、视察、专题调研、工作评议等监督活动的参与面,分期分批安排代表或代表小组有序参与,拓展代表活动空间,增强代表依法履职自觉性和为民代言责任心。
2、实行人大代表“问政制”。完善政情报告会制度,引导代表更好地审议政府半年工作报告,推进对“两院”半年工作报告的审议工作,加大监督力度。建立代表“问政会”制度,尝试在代表大会期间召开代表“问政会”,通过代表与“一府两院”及其部门负责人面对面问答,更好地调动代表议政督政积极性,监督和支持“一府两院”工作。
3、制定代表约见“一府两院”及其部门负责人办法。通过代表约见,及时将社会公众的批评、意见、建议转达给“一府两院”及其有关部门,促进其改进工作,推动改善民生。
拟制定代表约见“一府两院”及其部门负责人实施办法。
4、完善代表履职登记和述职制度。坚持代表履职登记做法,试行代表向选民或选举单位述职,通过履职登记、述职,进一步增强代表的代表意识和责任意识,推进选举单位和选民对代表的监督,督促代表切实履行法律职务。
5、完善代表旁听庭审制度。对代表旁听庭审案件的範围、参与旁听庭审的人数、旁听代表遵循的原则等进行规範。试行代表观摩执行工作,促进人民法院庭审、执行工作的公开化,推进司法公正。
(五)完善舆情引导机制
1、推进常委会会议直播。加强网民和社会公众意见建议收集整理,及时提供会议决策参考,扩大常委会会议直播範围,试行常委会会议分组审议情况直播,让社会公众更多地了解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责的情况。
2、推进代表、委员与网民线上交流活动。充分利用“杭网议事厅”平台,积极开展代表、委员与网民的线上交流,使之成为了解民情、反映民意、表达民愿的重要渠道,促进人大代表更好地发挥为民代言作用。
3、坚持新闻发布制度。完善新闻发布办法,扩大新闻发布範围,深化新闻发布内容,改进新闻发布方式,加大媒体引导力度,使新闻发布成为权力机关与社会公众交流、沟通的经常性工作。
4、办好新闻媒体人大专栏。全方位开展与新闻媒体的合作,运用中央、省、市各级新闻媒体,有深度、有力度地宣传我市人大以民主促民生的各项工作,以杭州日报“人大视窗”、杭州电台“人大线上”、杭州电视台“钱江论谈”、《杭州人大》杂誌为主要平台,加大宣传力度,做到报刊上有文字,广播里有声音,电视中有形象。
5、办好杭州人大网。重点办好主任信箱、议案建议网上处理、人大信息发布等栏目,增强人大工作的透明度和与社会公众的互动。加强杭州人大网与杭州网的合作,充分运用好“杭网议事厅”载体,使杭州人大网成为我市人大宣传以民主促民生工作的重要阵地、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与社会公众沟通的重要渠道。
(六)建立选民沟通机制
1、深化代表进选区活动。拓宽代表进选区渠道,支持、鼓励代表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机关、进学校、进家庭等,构建代表进选区“1+X”模式,支持代表开展法规宣传、接访选民、调查研究等活动,使代表更好地了解民情,反映民意,化解矛盾,服务选民。
2、建立代表公示、与选民见面例会制度。向选区、选民公布代表的联繫地址、联繫电话、信箱等,方便选民向代表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建议。以“代表进选区”、“选民接待日”等活动为载体,建立代表与选民见面例会制度,构建代表与选民互动交流平台,促进代表更好地联繫选民。
3、建立人大工作联络员制度。在街道、社区(村)聘请市民人大工作联繫员,协助代表联繫选民,了解民情,反映民意,推进人大工作向基层延伸、向社会公众渗透。
4、建立人大机关开放日制度。通过邀请市民代表走进人大机关活动,拉近人大机关与社会公众的距离,让更多公民了解和支持人大工作,促进人大机关工作公开化、效能化。
上述工作意见,各区、县(市)人大常委会可根据本地实际参照执行。
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10年8月28日
地方性法规(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