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设立人国籍说

生活百科 2023-01-17 17:58生活百科www.aizhengw.cn

法人设立人国籍说

法人设立人国籍说,又称“自然人国籍说”。是指法人的国籍应依组成法人的成员或依董事会董事的国籍来决定的主张。其理由是法人不能离开设立它们的自然人而独立,加上各国民法对于外国人的权利能力常加一定的限制,如果不以其组成人员的国籍决定内外国法人的区别,外国人便会通过在内国组成法人,取得外国人所不能享有的权利。法国法院曾採用此学说来确定法人国籍。但在实践中很少被运用。因为组成法人的自然人的国籍往往是十分複杂的,用这一标誌确定法人国籍是很困难的。

法人设立地和法人住所地并用主义。由于国际民商事交往的日益发展以及法人在其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法人国籍的确定越来越複杂;又由于根据法人的某一因素确定法人的国籍很难圆满地解决问题,于是,有的学者主张并用法人的设立地和法人的住所地来确定法人的国籍。这种主张在国际和国内立法实践中已经得到支持。,如何确定法人的国籍,国际上尚无统一的标準,各国在实践中总是根据自己的利益和需要来确定标準,并随着情势的变化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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