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汾县科学技术局是县人民政府主管科技的工作部门。主要负责国家科技方针、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各类科技规划、计画的编制,科技成果推广,科技项目申报等重要工作。
基本介绍
- 中文名襄汾县科学技术局
- 所属地区襄汾县
- 管理範围科学技术
- 属性政府机关
机构概况
目前,全县共有高新技术企业2个,省民营科技企业8个,各种研究机构10多个,企业技术中心35个,研发新技术新产品38项,承担省市级项目15项,专利申请60多件。
特别是在科技创新政策体系完善、科技创新投入引导、科技创新主体集聚等方面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涌现出一批优秀的科技创新示範企业,为县域经济的又快又好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由于成绩突出,二00三年度我县被市人民政府评为“科技进步先进县”;二00四年度通过了国家科技部组织的“科技进步先进县”的考核;二00五年度获临汾市民营科技工作奖;二00六年获 “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先进单位”称号;二00七年度又被评为“民营科技企业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及“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先进单位”。 由于工作成绩显着,我县被评为二00七年度全市科技依法行政目标责任制综合考评第一名。
主要职责
根据市委、市政府批准的《襄汾县县级党政机构改革方案》,设定襄汾县科学技术局(以下简称科技局),为正科级建制,是县人民政府主管科技的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为: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科学技术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制定全县科技发展的巨观战略和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措施;研究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确定科技发展的重大布局和优先领域;推动我县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高科技创新能力。
(2)组织编制全县科技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画;编制和实施科技攻关、星火、火炬、成果推广、新产品试製、软科学研究、国际科技合作等各类科技计画。
(3)研究提出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和措施;推动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科技自身发展规律的科技创新体制和科技创新机制;指导全县科技体制改革工作。
(4)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最佳化科技资源配置;负责归口管理科学事业费、科技“三项费”等有关费用的预、决算;负责全县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的申报和管理工作;负责管理成果转化资金;统筹规划科技事业的的基本建设;促进科技风险投资机制的发展。
(5)研究制定加强工业、农业、社会发展领域的科技政策、措施。
(6)强化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套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工作;指导科技成果转化;负责火炬计画、星火计画、成果推广计画等科技发展计画指南的制定并指导实施;负责高新技术企业的申报认定工作。
(7)组织科技力量,推动全县科技服务机构的发展,促进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综合技术服务、农业科技示範园区等科技体系的建设与发展。
(8)研究科技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提出充分发挥科技人员积极性、创造科技人才成长良好环境的相关政策。
(9)负责管理国际科技合作工作;负责全县科技交流出国团组的审报和省筹资金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的审报组织对外科技的交流、合作;组织实施重大国际科技合作项目。
(10)研究提出制定科技法规的建议;归口管理全县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技术市场、与科技相关的智慧财产权工作;制定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实行政策引导,推动科普工作发展;促进科技谘询、招标、评估等社会中介组织的发展,推动科技服务体系的建立;负责全县科技信息网路的建设和管理。
(11)负责全县科技统计、科技信息管理工作;管理审核进口科研仪器设备及其免税事宜;负责规划科研机构的合理布局,归口管理民营科技企业,负责民营科技企业的资格认定;负责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的审查和管理工作。
(12)指导、协调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的科技管理工作。
(13)承担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领导班子
张爱民党支部书记、局长
李焕竹主任科员
关春生副局长
席有庆副局长
崔红娟副书记
王天牛纪检组长
柴文珍工会主席
贾雪芹副主任科员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协调机关日常工作;
负责有关重要档案(材料)起草、调研工作;
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秘书事务、文书档案管理和信访、提案、机要、保密等工作;
负责政务工作的综合协调、督查、督办工作;
负责科技宣传和科技信息工作;
负责机关、行政后勤管理工作;
负责本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资、职工教育培训工作;
负责本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退(离)休人员的管理工作;
指导协调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的科技管理工作;
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政策法规与科技管理股
研究拟定全县科技工作、科技与经济结合的措施和规定;
研究提出加强有关科技智慧财产权保护、科技谘询等工作的政策措施;
负责全县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组织研究全县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
负责科技管理干部培训及科普工作;
管理软科学研究工作,负责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审查与管理工作;
归口管理民营科技企业、负责民营科技企业的政策指导、资格认定、覆核、综合统计、人员培训及信息谘询等工作;
归口管理全县的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
审核与协调重要民间科技合作交流项目;
协调有关部门管理科技系统的国家安全工作;
(三)发展计画与科技成果股
研究科技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全县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
组织编制全县各项科技发展计画、负责全县新产品试製计画的编制和实施;
参与对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工作;
负责科技统计工作;
研究拟定全县科技成果管理的规定;
研究提出科技成果的登记、评价、鉴定、奖励、技术市场、技术出口等管理办法;
负责全县科技信息网路的管理工作;
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政策措施;
负责开闢科技经费渠道、筹措科技资金。
(四)工业科技发展股
研究提出全县工业领域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措施;
工业领域攻关计画、火炬计画的编制、管理和实施;
负责全国科技先进县的创建、验收、达标工作;
编制发布火炬计画指南;
负责全县中小型企业创新基金项目的申报管理;
负责组织高新技术企业的申报认定工作;
推动工业领域的科技体制改革,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和示範推广。
(五)农村与社会发展股
研究提出科技促进农村与社会发展的措施,负责农村和社会发展攻关计画和星火计画的编制、管理和实施;
负责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和农村技术承包工作;
组织指导农村科技产业示範和农业科技人员的培训工作;
指导涉及人口、资源、环境、医药卫生、科技扶贫、科技兴县、乡、镇等科技工作;
推动相关领域的科技体制改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