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县供销合作社是全县供销合作社的联合组织,是县人民政府直属的正科级事业机构·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对全县供销社进行指导、监督和服务。
基本介绍
- 中文名安化县供销合作社
- 职责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
- 所属县人民政府
- 地点安化县
职能职责
一、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和
法规,研究提出有关发展供销合作社事业的意见和建议。
二、研究制订全县供销社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县供销合
作社的改革和发展。
三、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的发展;协调农民合作经济与政府部门和
其它组织的关係;积极参与农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四、加快发展农业生产资料现代经营服务、农村日用消费品现代经营、农副产品现代购销、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四大网路。
五、切实抓好基层社的改革和建设,监督社有资产管理和经菅,依
法维护供销社的合法权益。
六、研究制订全县供销系统人事、财务、资产的管理制度并组织
实施,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七、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和
法规,研究提出有关发展供销合作社事业的意见和建议。
二、研究制订全县供销社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县供销合
作社的改革和发展。
三、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的发展;协调农民合作经济与政府部门和
其它组织的关係;积极参与农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四、加快发展农业生产资料现代经营服务、农村日用消费品现代经营、农副产品现代购销、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四大网路。
五、切实抓好基层社的改革和建设,监督社有资产管理和经菅,依
法维护供销社的合法权益。
六、研究制订全县供销系统人事、财务、资产的管理制度并组织
实施,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七、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