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 依法成立;
2、 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
3、 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级法人不是真正的法人,在一些企业组织关係中,不仅公司具有法人地位,它们的下属机构也具有準法人的地位,这些下属机构就是二级法人。二级法人其实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但它可以享有某些法人的权利。
比如说国有银行,除了总行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外,其它的各地分行都是二级法人。但在诉讼中分行可以做为当事人,可以应诉。可以成立执行的对象。但它不存在破产,只有总行有权撤消某个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