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者合併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通过订立合併协定,根据相关法律合併为一家企业的法律行为。
基本介绍
- 中文名:经营者合併
- 案例:日本三菱银行与东京银行合併
- 属性:企业的法律行为
- 方式:吸收合併
简介
经营者合併是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依法进行的共同行为,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有的还必须依法经有关部门批准,必须通过依法订立的契约来进行,并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
合併情形
经营者合併通常有两种方式:
1、吸收合併
吸收合併又称存续合併,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合併时,其中一个或一个以上的企业併入另一家企业,经常是实力强大的企业吸收合併弱小企业。如美国波音飞机製造公司兼併美国麦道飞机製造公司。
2、新设合併
新设合併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企业组合成为一家新企业,原有的两家企业不再存在,结合成为一家新的企业。如1995年日本三菱银行与东京银行合併,成立东京三菱银行,成为当时最大的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