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司合併申请设立、变更或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範

生活百科 2023-01-17 17:58生活百科www.aizhengw.cn

因公司合併申请设立、变更或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範

《因公司合併申请设立、变更或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範》是公司法的一部分内容。

基本介绍

  • 中文名因公司合併申请设立、变更或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範
  • 属性材料规範
  • 材料合併各方签署的合併协定
  • 2依法刊登公告的报纸样张

主要内容

因合併申请设立、变更或注销登记的公司,除按照本规範提交设立、变更或注销登记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合併各方签署的合併协定。合併协定应当包括合併协定各方的名称,合併形式,合併后公司的名称,合併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合併协定各方债权、债务的承继方案,解散公司分公司、持有其他公司股权的处置情况,签约日期、地点以及合併协定各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2、依法刊登公告的报纸样张。合併公告应当包括合併各方的名称,合併形式,合併前后各公司的注册资本。
3、合併各方公司关于通过合併协定的决议或决定。
◆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
◆ 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
◆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档案。
4、合併各方的营业执照複印件。
5、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档案或者许可证件複印件。
7、因合併办理公司设立、变更登记的,提交载明合併情况的解散公司的注销证明。

注意事项

1、因合併而解散的公司不进行清算的,注销登记可以不提交清算报告,合併协定中载明解散公司需先行办理清算的除外。
2、因合併新设公司的经营範围或存续公司新增的经营範围中,涉及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在登记前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应当在登记前报有关部门审批,凭有关部门的许可档案、证件办理登记。
3、因合併申请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应当自合併公告之日起45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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