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财政局的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巨观经济形势,参与拟定各项巨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巨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县与乡镇、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等。
职能调整
(一)取消已由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县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改革完善预算管理,完善支出标準,细化部门预算,提高预算管理的科学化和透明度。
(三)调整最佳化财政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一般性开支,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支出比重,重点增加基本公共服务的投入,完善公共财政体系。
(四)负责全县民生工程实施工作的组织、协调、联络、督查、考核等工作。
(五)依法履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职责。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巨观经济形势,参与拟定各项巨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巨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县与乡镇、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负责全县财政收支管理工作,承担县级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全县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政府委託,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和县本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财政决算;组织拟订经费开支标準、定额,负责审核批覆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
(三)负责政府非税收入和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拟订彩票管理有关政策和办法,管理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四)负责制定国库集中收付、政府採购相关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统一管理政府性债务,执行国家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拟订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防範财政风险。
(五)负责办理和监督财政经济发展支出;制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办法;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六)贯彻实施国家耕地占用税和契税法令,组织耕地占用税和契税的征管;负责财政对农业投入的管理工作;按规定管理财政支农资金;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社会保障、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的相关制度办法,编制社会保障资金预决算草案。
(八)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制定统一的开支标準和支出政策;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九)负责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十)负责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及预算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十一)负责全县民生工程实施工作的组织、协调、联络、督查、考核等工作。
(十二)拟订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章制度,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监管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
(十三)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县财政局(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设17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综合协调局机关政务工作;制定机关各项工作制度;负责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重要报告和档案的起草与修改;负责组织人大议案、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财政调研、信息网路建设、财政宣传;负责文电、机要、档案、保密、信访、办公自动化、机关财务、保卫及机关后勤等事务工作;会同有关股室负责财政文告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职工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二)人事教育股
承担局机关及局属单位的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的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单位工作人员的调配、考核、任免、培训、奖惩等工作;指导全县财政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财政系统的干部教育培训规划。
(三)综合股(外资股)
研究全县财政发展战略和财政分配政策;研究提出有关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管理住房改革预算资金;拟订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承担彩票管理的有关工作;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的相关工作;管理财政票据。按规定监管地方金融类企业业务;承担政府外债的有关管理工作,按规定管理外国政府贷(赠)款。
办理省财政厅转贷给县政府的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日常管理工作;参与有关贷款项目的申报、评估、执行、监督和检查,并负责落实还贷;承担县政府与国家开发银行开发性金融合作的有关工作。
(四)预算股
研究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和中长期财政规划的建议;负责全县财政收支预算编制的指导、监督和管理;提出县级部门经费支出标準和定额;编制年度县级预算草案,办理县级部门预算批覆;负责全县财政收支预算执行;办理全县财政预算的调整和预算追加事宜;承担县级部门预算项目库和基础信息库管理工作;研究建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和评价体系;拟定县与乡镇分配政策,负责办理县对乡镇的转移支付;指导乡镇预算管理工作。
(五)国库股
负责总预算会计和预算外专户会计核算,汇总编报全县财政收支决算;组织拟订全县国库管理、国库集中收付相关制度办法;负责县级财政国库资金调度工作;负责国债资金的转贷和管理,办理财政投资性项目的基本建设拨款;拟订全县地方性政府债务管理有关制度办法,管理县级政府偿债準备金;负责办理与乡镇财政年终结算工作。
(六)行政事业股
拟订行政事业单位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研究提出有关经费开支标準和定额;承担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按规定管理各项专项资金;负责对所联繫部门(单位)财政资金的监督管理。
(七)经济建设股
参与拟订基本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和项目安排;拟订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承担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工作;承担部门预算有关工作;负责对所联繫部门(单位)财政资金的监督管理。
(八)农业股
拟订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办法和有关行业事业、企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管理支农专项资金,承担财政扶贫资金有关工作;负责部门预算有关工作;负责对所联繫部门(单位)财政资金的监督管理。
(九)社会保障股
参与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和执行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县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负责对所联繫部门(单位)财政资金(基金)的监督管理。
(十)会计和行政审批服务股
监督和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研究提出会计改革的政策建议;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规章制度;按规定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管理会计从业资格;组织实施会计信息化标準;负责会计学会和珠算协会工作;指导和监督会计师事务所业务。
负责办理中外合作企业提前收回投资审批、外商投资企业登记和年检工作;负责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的审核和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的备案、核准工作;负责受理、核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会计代理记账机构证照;负责办理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兑付工作;负责县本级非税收入汇缴的审核和受理工作;负责加强对行政许可和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负责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服务及业务谘询。
(十一)政府採购办公室
拟订政府採购有关政策办法并监督执行;拟订并调整县级集中採购目录和公开招标限额标準;审核监督县级部门政府採购预算;监督县级政府採购活动;指导乡镇政府採购工作。
(十二)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企业股)
负责对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进行监管;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依法履行出资人的职责;制定并监督执行国有资产基础管理的各项制度;依法指导全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
研究提出支持全县企业和有关行业改革和发展的财政政策;贯彻企业财务制度,管理有关财政支持企业发展的各项专项资金;负责对所联繫部门(单位)财政资金的监督管理。
(十三)监督检查局(法规股)
拟订全县财政监督检查的有关制度办法;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贯彻执行和财政财务管理情况;承担监督检查全县会计信息质量和注册会计师行业执业质量的有关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档案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承担有关行政複议、行政应诉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十四)农村财政管理局(副科级)
负责全县耕地占用税和契税的徵收管理及涉税案件的稽查;指导全县乡镇财政管理工作;拟订乡镇财政管理的有关制度、办法;指导和监督财政补贴农民资金管理工作;管理有关涉农资金。
(十五)农业综合开发局(副科级)
负责编制农业综合开发年度计画及中长期规划;拟定全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办法和财务管理制度;管理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负责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申报、实施和验收等工作。
(十六)民生工程办公室
贯彻落实县政府和县协调小组各项决定,做好各项协调工作;汇总制定全县民生工程工作计画,会同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制定各项民生工程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计画;制定督查、宣传、考核等工作方案,牵头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和考核;负责对市协调小组办公室的联络工作和乡镇民生工程实施工作的指导。
(十七)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承担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与相关部门共同拟订有关农村综合改革政策和配套措施办法;承担农村综合改革财政体制改革方面的有关工作。
所获荣誉
2011年12月,获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的“第三批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地理位置
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
金寨县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