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心理学

生活百科 2023-01-17 20:00生活百科www.aizhengw.cn

审判心理学

审判心理学(forensic psychology)是指法律心理学分支学科。广义包括刑事审判心理学和民事审判心理学。狭义指刑事审判心理学。通常用狭义。在英、美等国,亦有‘法庭心理学”的别称,但其研究对象仅限于法庭审理过程中的心理学问题。刑事审判心理学主要研究刑事审判活动中有关人员的心理和行为对案件审理的影响。目的是帮助审判人员正确进行法庭指挥,为作出符合事实与法律的判决提供心理学依据。

基本介绍

  • 中文名审判心理学
  • 外文名forensic psychology
  • 别名法庭心理学
  • 功能意义帮助审判人员正确进行法庭指挥
研究内容(1)刑事诉讼行为及其心理特徵;(2)不同诉讼行为的心理状态与心理过程;(3)公诉太、辩护人的职业心理,被告人、证人的法庭心理;(4)刑事审判过程中的特殊人际关係及其相互影响;(5)审判人员审理案件时的认知、判断和量刑的心理过程及心理品质。1906年,法国学者克拉帕雷特最先出版《审判心理学》。之后,德国和义大利学者相继发表审判心理学专着。民事审判心理学主要研究民事审判活动中有关人员的心理活动及其规律。研究内容主要有(1)民事审判区别于刑事审判、经济审判、行政审判的一般心理特徵;(2)民事诉讼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的心理活动及其规律;(3)民事调解心理;(4)民事审判员的心理品质及法律意识;(5)民事诉讼调查心理、庭审心理、裁判心理;(6)民事诉讼中的证人证言心理、诉讼代理心理;(7)影响民事审判的社会心理因素;(8)不同民事判决(如给付判决、变更判决、确认判决、对席判决、缺席判决等)的心理学问题。审问学习必须善于提出问题。孔子很讚赏“不耻下问”的精神,如果不善于在学习中提出问题,就不可能取得量佳的学习效果。《中庸》则明确地把“审问之”作为学习过程的一个阶段,并强调“有弗问,问之弗知弗措也”。南宋朱熹认为“问之审,然后有以尽师友之情,故能反覆之发其端而可思。”(《四书或问·中庸或问》)从审问的重要性出发,他特别倡导师生、朋友之间“互相诘难”。明王守仁说“以求解其惑而言谓之问”(《传习录》中)。在学习过程中.有疑才会去问,有问才能解惑,“问即学也”。历代思想家、教育家无不重视审问在学习中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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