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礼乐》是唐代白居易创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绍
- 作品名称议礼乐
- 创作年代唐代
- 作品体裁散文
- 作者白居易
- 作品出处《全唐文》
作品原文
议礼乐
问礼乐并用,其义安在?礼乐共理,其效何征?礼之崩也,何方以救之乎?乐之坏也,何术以济之乎?
臣闻序人伦,安国家,莫先于礼;和人神,移风俗,莫尚于乐。二者所以并天地,参阴阳,废一不可也。何则?礼者纳人于别,而不能和也;乐者致人于和,而不能别也。必待礼以济乐,乐以济礼,然后和而无怨,别而不争。是以先王并建而用之,故理天下如指诸掌耳。《志》曰“六经之道同归,而礼乐之用为急。”故前代有乱亡者,由不能知之也;有知而危败者,由不能行之也;有行而不至于理者,由不能达其情也;能达其情者,其唯宗周乎?周之有天下也,修礼达乐者七年,刑措不用者四十年,负扆埀拱者三百年,龟鼎不迁者八百年,斯可谓达其情、臻其极也。故孔子曰“吾从周。”然则继周者,其唯皇家乎?臣伏闻礼减则销,销则崩;乐盈则放,放则坏。故先王减则进之,盈则反之,济其不及而泄其过,用能正人道,反天性,奋至德之光焉。国家承齐、梁、陈、隋之弊,遗风未弭,故礼稍失于杀,乐稍失于奢。伏惟陛下虑其减销,则命司礼者大明唐礼;防其盈放,则诏典乐者少抑郑声。如此则礼备而不偏,乐和而不流矣。继周之道,其在兹乎?
作者简介
白居易(772~846年),唐代诗人。字乐天,号香山居士。生于河南新郑,其先太原(今属山西)人,后迁下邽(今陕西渭南东北)。贞元进士,授秘书省校书郎。元和年间任左袷遗及左赞善大夫。后因上表请求严缉刺死宰相武元衡的兇手,得罪权贵,贬为江州司马。长庆初年任杭州刺史,宝曆初年任苏州刺史,后官至刑部尚书。在文学上,主张“文章合为时而着,歌诗合为事而作”,是新乐府运动的倡导者。其诗语言通俗,人有“诗魔”和“诗王”之称。和元稹并称“元白”,和刘禹锡并称“刘白”。有《白氏长庆集》传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