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阳江市地震局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谘询受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申请行政複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
基本介绍
- 中文名2009年阳江市地震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基本内容
2009年,阳江市地震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加强机构建设、制度建设和人员培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一) 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规范体系。及时调整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指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局综合科统筹,各科室配合,做到有机构,有人管,责任落实到人。及时对公开信息进行认真梳理,统一公开标準,规范发布格式,使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法规化,确保了信息公开及时準确。规范信息公开程式,对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由科室负责人把关,相关局领导审定,确保信息内容完整。依据《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对于我局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切实做到了依法不予公开。
(二)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改版阳江市地震信息网,在现有栏目的基础上,最佳化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开发信息查询系统,方便公众查询有关信息。依託市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立健全行政服务中心的“地震局服务视窗”,完善办事制、审批制度,全面公开审批项目和程式,增加办事透明度,为投资者和民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达到民众直观、方便,办事程式简化,提高工作效率,实现了勤政为民的目的。
(三) 加强人员培训。把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政策法规、档案,尤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列入年度干部业务学习计画,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开展集中学习。派遣信息联络员参加了上级部门举办的相关培训班,进一步掌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操作细则和相关制度。
政府信息
1.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09年度,阳江市地震局主动公开信息530条。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5条,法规档案类信息36条,规划计画类信息4条,业务类信息291条,其他类信息194条。
2.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9年,我局尚未收到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3. 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4. 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複议情况
我局2009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複议申请、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
5.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
2009年,经过努力,阳江市地震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提供多样化公开形式、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等方面还存在不足,需要今后不断改进。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公开形式有待进一步补充完善。
改进措施
加强领导,统一认识,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深入研究和部署;进一步梳理、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立足我局实际情况,拓宽信息公开的渠道,使政府信息公开更加全面;积极探索提高行政效率、规范权力运行、方便民众知情、便于民众监督的公开载体,及时準确地向社会公开相关的信息,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