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审计局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是2009年泰安市审计局发布的工作报告。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根据上级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局长办公会多次专题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由局长负总责,分管副局长具体抓落实;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由办公室、法制科、政工科、信息中心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办公室牵头并明确3名兼职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从而做到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领导分管、有工作机构负责、有专人承办,切实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实施政府信息公开以来,我局认真落实各项具体规定,并联繫审计工作实际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渠道,梳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通过政务网站等形式将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档案予以公开,并编制和公布应主动公开範畴的政府信息目录。
目前,我局在政务网和局机关办公室的墙壁上公开了单位职能、单位领导及工作分工、内设机构及职责、审计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档案、审计工作程式、审计工作纪律、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内容;并在办公区域设定公示牌,对审计执法依据以及审计工作程式等内容进行公示。
(三)坚持政府信息公开与审计结果公开相结合。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係,根据《审计法》、《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审计机关公布审计结果準则》等规定,对审计结果公开的範围、内容、审批程式和方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规范了审计结果公开行为。
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等情况
2008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7条。全年未受理公开政府信息申请、複议、诉讼、申诉等事项;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和不足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三是由于审计工作涉及国家秘密,有些信息不便于公开。对此,我局将进一步高度重视,採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一是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我局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规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方便公众查询。
二是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準确性。,进一步推进公开信息的电子化,降低公众查询成本。
三是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审计结果公开制度。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审计结果公开制度,加大审计结果公开的力度,在提高审计质量的,积极探索审计结果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反腐倡廉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广泛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