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我县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作一个汇报
一、加强主动公开工作,全面贯彻落实条例
(一)我县把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不断扩大公开範围,细化公开内容。新获取和製作的政府信息,凡属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都依法、全面、準确、及时地做好公开工作。充分利用县政府入口网站、政务公开栏、LED户外显示屏、广播电视台等媒介进行信息发布。
(一)我县把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不断扩大公开範围,细化公开内容。新获取和製作的政府信息,凡属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都依法、全面、準确、及时地做好公开工作。充分利用县政府入口网站、政务公开栏、LED户外显示屏、广播电视台等媒介进行信息发布。
(二)清理条例施行前形成但尚未移交国家档案管理部门的政府信息,以目前仍然有效的规范性档案为重点,分时段、有步骤地做好公开工作。
(三)对于加强信息解读工作,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比较强的政策性信息及相关重要信息,我县加强事前舆情风险评估,制定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的整体方案。通过县政府入口网站等渠道广泛徵求民众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反馈或公布意见採纳情况。(四)切实做好社会关切事项回应工作,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密切关注涉及党和政府重要工作部署、关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政务舆情,及早发现、研判需要回应的相关舆情和热点问题,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消除不实传言,正面引导舆论。我县通过政府入口网站,对社会关切事项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回复。及时发布党和政府的重要工作部署,以及关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政务舆情。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正确引导舆论。(五)加强新闻媒体和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新闻网站、商业网站等媒体的作用,及时、準确、全面的发布主流声音和权威信息。
二、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
(一)坚持依法行政,加大行政机关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公开力度,积极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一是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公布我县行政审批项目清单,推进行政权力运行过程和结果公开,包括项目名称、依据、条件、数量、程式、期限、申请时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将行政执法裁量标準与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相对接,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行政审批涉及前置条件审批的,都要制订办事指南和办理流程,行政审批决定都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公开。(二)推进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将国土资源、计画生育、环境保护、农业、林业、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文化体育新闻、广播电视、智慧财产权等领域的行政处罚案件信息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除依法需要保护的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案件外,行政执法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30日内,在县政府入口网站依法公开案件信息,包括违法违规的主要事实、处罚种类、依据和结果等。
三、继续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一)通过县政府入口网站公开县政府预(决)算,除涉密部门外,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均应公开本部门预(决)算信息;所有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支出的部门均应公开“三公”经费预(决)算。(二)细化公开内容,县政府预(决)算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专项转移支付预(决)算公开到具体项目;除涉密内容外,部门预(决)算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并儘快细化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三公”经费公开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有关情况,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三)深化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信息公开,发布审计结果公告的,相关单位及时、全面、準确公开整改情况,重点公开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三公”经费审计情况及审计处理结果。
四、加强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一)加强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做好征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信息公开。深化国有土地上房屋徵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在继续做好房屋徵收补偿方案、补偿标準、补偿结果信息公开的基础上,重点做好房屋徵收决定、补助奖励政策和标準在徵收範围内公布,徵收房屋的调查结果、初步评估结果、分户补偿情况在徵收範围内向被徵收人公布。(二)对于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全面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建设计画任务和项目名称、建设地址、建设单位、建设规模和开工竣工时间,保障性住房分配和管理等规范性档案,已申请登记保障对象名册、待分配房源情况、分配程式、分配结果、退出情况等信息。
五、加强公共服务信息公开
(一)扎实做好学校招生信息和财务信息公开,大力推进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信息公开。加强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推动公立医院院务公开,全面推行医疗服务价格信息公开,各级医疗机构实行医疗费用清单制度,切实保障患者的知情权。(二)及时公开促进就业方面的规划、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及时发布最低工资标準和企业工资指导线,做好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发布工作,定期发布人力资源市场供求状况分析信息、职业供求和培训信息。定期向社会公开各项社会保险参保人数、待遇支付情况,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和结余情况,发布定点医院、定点药店名录和社保关係转续经办机构联繫方式等信息。
六、推动公共监管信息公开
(一)继续推进空气和水环境信息公开,加快构建大气环境质量信息发布平台,每月公布城市空气品质情况,在主要媒体及时发布空气品质监测信息,推进重点领域水环境质量等信息公开。做好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工作,及时主动公开污染源基本情况、污染源监测、总量控制、污染防治、排污费徵收、行政处罚等监管信息,发布违法排污企业名单,定期公布环保不达标生产企业名单,公布大气污染防治项目环评、监督管理等信息,建立重污染行业企业环境信息强制公开制度。(二)及时向社会公开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情况,以及社会影响较大的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救援情况,通报责任追究情况,逐步提高一般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报告和责任追究情况的公开比例。(三)及时公开食品药品监管领域的法制建设信息,主动发布食品药品安全预警信息,加大网上非法售药整治、医疗器械整治等专项行动信息公开力度,完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违规企业“黑名单”公开制度、警示制度。
七、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一)结合我县实际,建立《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明确依申请公开内容、程式、审核处理以及监督措施,明确相关部门在公开信息、受理和处理公开信息申请等方面的工作职责,基本形成协调互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县政府收到申请后,除可以当场给予答覆的,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特殊情况下30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公开并答覆申请人。确定是否属于公开的範围,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二)将依申请公开发布在县政府入口网站,提高工作效率,方便公众申请。
二、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
(一)坚持依法行政,加大行政机关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公开力度,积极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一是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公布我县行政审批项目清单,推进行政权力运行过程和结果公开,包括项目名称、依据、条件、数量、程式、期限、申请时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将行政执法裁量标準与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相对接,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行政审批涉及前置条件审批的,都要制订办事指南和办理流程,行政审批决定都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公开。(二)推进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将国土资源、计画生育、环境保护、农业、林业、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文化体育新闻、广播电视、智慧财产权等领域的行政处罚案件信息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除依法需要保护的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案件外,行政执法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30日内,在县政府入口网站依法公开案件信息,包括违法违规的主要事实、处罚种类、依据和结果等。
三、继续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一)通过县政府入口网站公开县政府预(决)算,除涉密部门外,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均应公开本部门预(决)算信息;所有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支出的部门均应公开“三公”经费预(决)算。(二)细化公开内容,县政府预(决)算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专项转移支付预(决)算公开到具体项目;除涉密内容外,部门预(决)算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并儘快细化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三公”经费公开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有关情况,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三)深化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信息公开,发布审计结果公告的,相关单位及时、全面、準确公开整改情况,重点公开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三公”经费审计情况及审计处理结果。
四、加强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一)加强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做好征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信息公开。深化国有土地上房屋徵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在继续做好房屋徵收补偿方案、补偿标準、补偿结果信息公开的基础上,重点做好房屋徵收决定、补助奖励政策和标準在徵收範围内公布,徵收房屋的调查结果、初步评估结果、分户补偿情况在徵收範围内向被徵收人公布。(二)对于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全面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建设计画任务和项目名称、建设地址、建设单位、建设规模和开工竣工时间,保障性住房分配和管理等规范性档案,已申请登记保障对象名册、待分配房源情况、分配程式、分配结果、退出情况等信息。
五、加强公共服务信息公开
(一)扎实做好学校招生信息和财务信息公开,大力推进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信息公开。加强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推动公立医院院务公开,全面推行医疗服务价格信息公开,各级医疗机构实行医疗费用清单制度,切实保障患者的知情权。(二)及时公开促进就业方面的规划、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及时发布最低工资标準和企业工资指导线,做好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发布工作,定期发布人力资源市场供求状况分析信息、职业供求和培训信息。定期向社会公开各项社会保险参保人数、待遇支付情况,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和结余情况,发布定点医院、定点药店名录和社保关係转续经办机构联繫方式等信息。
六、推动公共监管信息公开
(一)继续推进空气和水环境信息公开,加快构建大气环境质量信息发布平台,每月公布城市空气品质情况,在主要媒体及时发布空气品质监测信息,推进重点领域水环境质量等信息公开。做好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工作,及时主动公开污染源基本情况、污染源监测、总量控制、污染防治、排污费徵收、行政处罚等监管信息,发布违法排污企业名单,定期公布环保不达标生产企业名单,公布大气污染防治项目环评、监督管理等信息,建立重污染行业企业环境信息强制公开制度。(二)及时向社会公开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情况,以及社会影响较大的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救援情况,通报责任追究情况,逐步提高一般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报告和责任追究情况的公开比例。(三)及时公开食品药品监管领域的法制建设信息,主动发布食品药品安全预警信息,加大网上非法售药整治、医疗器械整治等专项行动信息公开力度,完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违规企业“黑名单”公开制度、警示制度。
七、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一)结合我县实际,建立《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明确依申请公开内容、程式、审核处理以及监督措施,明确相关部门在公开信息、受理和处理公开信息申请等方面的工作职责,基本形成协调互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县政府收到申请后,除可以当场给予答覆的,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特殊情况下30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公开并答覆申请人。确定是否属于公开的範围,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二)将依申请公开发布在县政府入口网站,提高工作效率,方便公众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