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制,现将我委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基本介绍
- 中文名乐山市交通运输委员会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类别地方法规
一、概述
2013年,我委全面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市政府的指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建立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按照《条例》要求,从公众需要出发,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係,在确保不失密不泄密的前提下,积极稳妥的将本年度能够公开的政府信息都予以公开,有效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依法获得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乐山市交委政务信息公开,主要包括法律法规、单位职能、领导分工、工作动态、交通安全以及公众服务等方面。2013年公开政府信息682条,其中概括类信息232条,计画信息13条,法规公文信息7条,工作动态信息366条,人事信息6条,财政信息4条,行政执法信息35条,其它类信息13条。在政务信息公开中,坚持信息公开审核制度,对所有待公开的各类信息,及时逐级送审批覆后进行公开,确保了我委公开信息的全面、及时、客观。2013年我委对办公电脑、重要信息安全系统和政府网站使用情况进行安全自查,採取技术措施,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安全有效运行。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3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内容主要涉及土地徵用和房屋拆迁等方面。方式为信函申请,不属于本行政公开信息2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无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複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2013年未收到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複议申请,收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状1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一些民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在公开的广度及深度上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干部职工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还不够强。
2014年,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进一步扩大公众参与,对涉及民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公共政策,要及时通过新闻媒体、政府网站,通报审议讨论等情况,增强行政决策透明度。切实加强机构队伍建设,组织学习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使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迈上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