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是指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后,根据设备监理契约独立执行设备工程监理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基本介绍
- 中文名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
- 属性考试
- 报考条件取得工程技术专业中专以上学历
- 报名办法须由本人提出申请
依据档案
人事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3〕40号)
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按照《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评聘为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工程技术专业中专学历,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20年。
(二)取得工程技术专业大专学历,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15年。
(三)取得工程技术专业本科学历,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10年。
(四)取得工程技术专业硕士以上学位,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5年。
(五)凡符合上述报名条件,并于2002年底前评聘为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设备工程监理基础及相关知识》和《设备监理契约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和《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六)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上述规定要求的,也可报名参加考试并申请注册。
科目设定
共设4个科目,分4个半天进行,分别是《设备工程监理基础及相关知识》、《设备监理契约管理》、《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和《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前三科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为主观题,採用专用答题卡作答,考试时间为4个小时。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蓝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无声无编程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组织实施
考试在人事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领导下进行,成立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专家委员会,并由两部门成立办公室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国家质检总局,负责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日常管理工作。具体考试考务工作由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负责。
各地考试工作由当地人事部门会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实施,具体职责分工由各地协商确定。我省的考试工作具体由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考试为滚动考试(每两年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当年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考试合格,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製、人事部和国家质检总局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全国範围有效。
报名办法
须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按规定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当地考试管理机构报名。考试管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按规定程式核发准考证。考生凭準考证和有关证明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中央管理的企业和国务院各部门及其直属单位的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
报名时间
设备监理师资格考试一般每年的报名时间在4到6月份,2012年设备监理工程师最早从5月中旬开始,集中在5到6月份进行。
考试时间
2012年设备监理师考试时间确定于9月8、9日,详细安排如下表所示
2012年设备监理师考试时间 |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
2012年9月8日 | 上午8:30-11:30 | 设备工程监理基础及相关知识 |
下午14:00-17:00 | 设备监理契约管理 | |
2012年9月9日 | 上午8:30-11:30 | 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
下午14:00-18:00 | 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 |
申报条件
长期从事设备工程监理、设备工作设计和製造工作,业绩突出,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身体健康,2002年底前评聘工作技术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现在设备工程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具备下列条件(一)和(二)中各一项的专业技术人员。
(一)学历和职业年限
1、取得工程技术专业中专学历,连续从事设备工程相应专业的设计、製造或监理工作满25年。
2、取得工程技术专业大学专科学历,连续从事设备工程相应专业的设计、製造或监理工作满20年。
3、取得工程技术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连续从事设备工程相应专业的设计、製造或监理工作满10年。
(二)业务经历
1、担任主要技术负责人,完成1项国家大型基本建设项目重要设备、国家重点技术改造项目重要设备或国家重点科研项目重要设备的设计、製造、安装、检验或监理工作。
2、担任主要技术负责人,完成2项国家中型基本建设项目重要设备、省部级重点技术改造项目主要设备或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中主要设备的设计、製造、安装、检验或监理工作。
3、获得有关设备工程专业国家科技进步奖项目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4、获得2项设备工程专业省(部)级科技进步(科技成果)二等及以上奖项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5、获得3项设备工程专业省(部)级科技进步(科技成果)三等及以上奖项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申报材料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各有关部门、中央管理的企业人事行政部门的推荐意见函。
(二)填写好的《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认定申报表》一式两份(样表见附属档案2)。
(三)学历或学位证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聘书、获奖证书、获奖项目主要档案签署证明的複印件。
(四)所在单位职业道德证明和获奖单位获奖项目主要技术负责人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