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业生产指渔业养殖以外的一切利用动物生活机能,通过饲养、放牧、繁殖,取得畜产品或役用牲畜的生产。包括牛、马、猪、羊、鸡、鸭等家畜禽饲养业和鹿、麝、貂、狐等经济兽类的饲养业。畜牧业可为人民生活提供肉类、蛋品、乳品等副食品,为轻工业提供皮、毛、羽骨等原料,并以役畜和有机肥料支援种植业。
在国营农(牧) 场会计核算中,设定“畜牧业生产” 一级会计科目,核算农场在畜禽生产过程中所发生的饲养费用和饲养成本、增重成本、畜禽产品成 本。畜牧业产品的成本项目有工资和福利费、饲料、燃料和动力费、畜禽医药费、产役畜摊销、固定资产折旧费和修理费、低值易耗品、其他直接费用、共同生产费和企业管理费等。畜牧业生产的生产费用和产品成本计算的方法有分群核算和混群核算两 种。在农村人民公社生产队会计核算中,畜牧业生产费用一般在“畜牧业支出”帐户中进行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