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和《中山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中山市环境保护局编制了《中山市环境保护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谘询受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申请行政複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
一、概述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发布以来,中山市环保局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的部署要求,以保障人民民众的民主权利、维护人民民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规范行政权力的行使、增强行政行为的透明度、提高行政效率为基本要求,以制度创新为着力点,以监督制约为保障,全力做好《条例》的实施工作,主要抓了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规范体系。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中山市环保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并明确局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牵头负责单位,信息中心、法制科在技术力量和具体工作中积极配合,全局各部门分工协作,一年内,各部门各司其职,迅速完成了对中山市环保局政务网站、新闻、信息技术等多种力量的整合,为实现政府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受理、政府信息谘询等一体化方面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二是完善规章制度。制定完善了《中山市环境保护局推行办事公开实施方案》、《中山市环境保护局公众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试行)》、《中山市环境保护局环境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等一系列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章制度,实行长效管理。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程式、信息更新程式、申请公开程式、网上谘询答覆程式、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规范、信息统计要求等各项工作制度;按规范编制并主动公开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中山市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涉及10大项,18小项;梳理、确定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目录;明确各部门职责,形成了规范的内部流转规则。三是强化了责任落实,将各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部门,明确了责任,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了年度工作实绩考核。四是强化了保密审查。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不断完善审查程式,制定了严格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流程,确保无失泄密事故发生。
(二)加强信息公开的载体建设。一是提升局公众网站服务功能。把中山市环保局网站作为中山市环保局信息公开的主要载体和第一平台,2011年,对中山市环保局公众网在最佳化原有栏目的基础上,开设了政务信息、办事公开专栏,规划设定了环保机构、环境监察、党建纪检、环保信访、公告公示、谘询投诉、新闻中心、法律法规、环境标準等一级栏目,根据环保重点工作设定了生态中山、环保服务、总量控制、创建全国生态市、污染源普查、环保模範城覆核等专业栏目。严格按照《中山市环境保护局公众网站服务信息发布流程(试行)》进行信息採集、审核、发布和更新,确保各项环保政府信息在政府网站及时、权威、全面发布。二是多渠道公开政务信息。中山市环保局政务信息公开除入口网站外,还以新闻媒体发布、现场公示、发放办事指南等多种方式开展了政务公开工作。在国家、省、市报纸刊发环保新闻,报刊、电视等媒体开闢了环保专栏;在办证视窗设立了告示栏,并印製了办事指南供市民查阅。
(三)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在参加广东省环保厅和全市的政务信息公开各项培训工作的,中山市环保局强化学习和培训工作力度,通过全局工作部署大会、局办公会等多种方式和渠道对各单位领导开展专门培训;,还邀请专家和中山市环保局负责信息公开的同志专题讲解政务公开有关知识,开展普及到个人的培训工作,全方位的提高了全局工作人员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中山市环保局主要通过市环保局入口网站以及报刊、广播、电视、公示栏等方式主动公开本局的政府信息。
(一)中山市环保局入口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中山市环保局入口网站主动发布政府信息1103条,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有以下几种类型一是涉及环保政策法规,包括法规、规章、规范性档案;二是环境空气品质监测、江河水质监测等信息;三是各类行政事项办理的信息;四是环境执法和环境管理等方面的信息;五是市环保局机关内设机构,工作职能等信息;六是工作动态和其他信息。
(二)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中国环境报》等国家级媒体,《南方日报》、《南方都市报》等省内主要媒体,中山广播电视台、《中山日报》、《中山商报》等市内媒体共播发由中山市环保局提供的政府新闻信息100余条。
(三)公示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中山市环保局办证视窗以公开栏形式对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时限、办理依据进行了公开;中山市环境监察分局对排污收费、中山市环保局对环境监测收费以公示栏进行了公开;各镇区环保分局就相关业务工作设立了公示栏进行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谘询受理情况
2011年,中山市环保局受理信息公开申请2份,依法及时给予了答覆。
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2011年中山市环保局在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中没有向申请人收取费用。
五、申请行政複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没有与中山市环保局有关的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複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1年,中山市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还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我们逐一解决一是公开的方式和渠道还不多,网站平台、基层环保业务受理平台没有充分加以利用;二是基层执法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认识不够,主动公开的信息社会知晓度不高;三是由于中山市环保局办公系统尚未完全将政府信息公开项目纳入办文流程,使2011年度部份信息公开内容不能及时公开,公开工作的範围有待进一步扩大。为此,中山市环保局将採取以下措施积极改进。
(一)提高认识,加强业务培训。要进一步提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经验,不断改进工作,针对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新思路、新办法来解决问题;要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加深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学习借鉴其他政府部门的好做法,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补充完善,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梳理各项行政权力,按要求编制好工作流程图;要进一步研究制定完善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逐步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规范化管理。
(三)加大力度,全面公开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进行补充完善,尤其是依申请公开的事项,不断完善依申请公开目录和办理的程式,扩大公开内容,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準确性,不断创新公开形式,探索新途径,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服务水平。
(四)加强监督考核。要加强对中山市环保局和镇区环保分局落实政务公开的情况进行监督,尤其对应公开的重大事项或突出问题,要进行重点监督。要加强对政务公开的考核,将政务公开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岗位责任考核和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