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基金公司暂行办法

生活百科 2023-01-26 15:13生活百科www.aizhengw.cn

注册基金公司暂行办法

基金(fund),作为一种专家管理的集合投资制度,在国外,从不同视角分类,有几十种的基金称谓,如按组织形式划分,有契约型基金、公司型基金;按设立方式划分,有封闭型基金、开放型基金;按投资对象划分,有股票基金、货币市场基金、期权基金、房地产基金等等。“私募基金”来自英文“private equity”。

金融市场中常说的“私募基金”或“地下基金”,往往是指相对于受中国政府主管部门监管的,向不特定投资人公开发行受益凭证的证券投资基金而言,是一种非公开宣传的,私下向特定投资人募集资金进行的一种集合投资。其方式基本有两种,一是基于签订委託投资契约的契约型集合投资基金,二是基于共同出资入股成立股份公司的公司型集合投资基金。

公司型基金的主体是基金公司,是通过发行股票募集资本并投资于证券市场的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公司的股票以后成为公司的股东,公司董事会是基金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基金公司的发起人一般是投资银行、投资谘询公司、经纪商行或保险公司。基金公司一般委託外部的基金管理人来管理基金资产,委託其他金融机构託管基金资产。

基本介绍

  • 中文名注册基金公司暂行办法
  • 含义专家管理的集合投资制度
  • 分类公募基金公司和私募基金公司
  • 性质档案

基金公司分类

从狭义来说,基金公司仅指经证监会批准的、可以从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的基金管理公司(公募基金公司);从广义来说,基金公司分公募基金公司和私募基金公司。公募基金公司的经营业务以及人员活动受证监会监管,其从业人员属于基金业从业人员;
从组织形式上说,基金公司分为公司制基金公司和有限合伙制基金公司。实践来看,公募基金公司全部为公司制基金公司,私募基金公司既採用公司制的,也有採用有限合伙制的。

基金与基金公司

证券投资基金(一般称基金),是基金公司发行的的产品。在与基金相关发行、管理、託管、注册登记、销售等环节中,与基金管理人(即基金公司)相关的包括基金的发行和管理、登记注册、部分销售业务(直销)。这里要着重说明的是,基金财产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也就是说,一方面,基金公司不得将基金财产归入其固有财产。在基金公司破产清算或追债的时候,基金不在此列;另一方面,投资者购买基金的行为不属于购买基金公司的资产。

注册基金公司设立条件

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允许达到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使用“投资基金”字样。
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可以使用“风险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基金”等字样 。“北京”作为行政区划分允许在商号与行业用语之间使用。
基金型投资基金公司“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5亿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 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不低于1亿元;5年内注册资本按照公司章程(合伙协定书)承诺全部到位。”
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条款内)。
至少3名高管具备股权投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
基金型企业的经营範围核定为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谘询。(基金型企业可申请从事上述经营範围以外的其他经营项目,但不得从事下列业务
发放贷款;
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或金融衍生品交易;
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
对除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
管理型基金公司投资基金管理“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3000万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
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低于1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条款内)。
至少3名高管具备股权投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

主要股东具备的条件

第一条 基金管理公司的主要股东是指出资额占基金管理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以下简称出资比例)最高,且不低于25%的股东。
主要股东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从事证券经营、证券投资谘询、信託资产管理或者其他金融资产管理;
(二)注册资本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
(三)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资产质量良好;
(四)持续经营3个以上完整的会计年度,公司治理健全,内部监控制度完善;
(五)最近3年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
(六)没有挪用客户资产等损害客户利益的行为;
(七)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正在被监管机构调查,或者正处于整改期间;
(八)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3年在税务、工商等行政机关,以及金融监管、自律管理、商业银行等机构无不良记录。
第二条 基金管理公司除主要股东外的其他股东,注册资本、净资产应当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资产质量良好,且具备本办法第七条第二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条件。
第三条 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中,出资比例最高的境内股东应当具备本办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的主要股东的条件;其他境内股东应当具备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条件。

境外股东具备的条件

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的境外股东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为依其所在国家或者地区法律设立,合法存续并具有金融资产管理经验的金融机构,财务稳健,资信良好,最近3年没有受到监管机构或者司法机关的处罚;
(二)所在国家或者地区具有完善的证券法律和监管制度,其证券监管机构已与中国证监会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机构签订证券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并保持着有效的监管合作关係;
(三)实缴资本不少于3亿元人民币的等值可自由兑换货币;
(四)经国务院批准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投资机构比照适用前款规定。
第四条 基金管理公司股东的出资比例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基金管理公司的股东不得持有其他股东的股份或者拥有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与其他股东同属一个实际控制人或者有其他关联关係。
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外资出资比例或者拥有的权益比例,累计(包括直接持有和间接持有)不得超过国家证券业对外开放所做的承诺。
第五条 一家机构或者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多家机构参股基金管理公司的数量不得超过两家,其中控股基金管理公司的数量不得超过一家。
第六条 申请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申请人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送设立申请材料。
主要股东应当组织、协调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相关事宜,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主要责任。
第七条 申请期间申请材料涉及的事项发生重大变化的,申请人应当自变化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更新材料;股东发生变动的,应当重新报送申请材料。
第八条 中国证监会依照《行政许可法》和《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受理基金管理公司设立申请,并进行审查,做出决定。
第九条 中国证监会审查基金管理公司设立申请,可以採取下列方式
(一)徵求相关机构和部门关于股东条件等方面的意见;
(二)採取专家评审、核查等方式对申请材料的内容进行审查;
(三)自受理之日起5个月内现场检查基金管理公司设立準备情况。
第十条 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申请人应当自收到批准档案之日起30日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凭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向中国证监会领取《基金管理资格证书》。
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还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申领《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并开设外汇资本金账户。
基金管理公司应当自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10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上将公司成立事项予以公告。

利益相关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发售管理基金份额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利益相关人一般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销售机构。基金管理人就是经过证监会批准成立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基金託管人就是取得基金託管资格的商业银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就是购买了基金份额的投资者,基金销售机构就是经过证监会批准成立的销售基金的法人。

运作模式

基金公司是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法律,是要由机构出钱来设立的一个有限责任公司。目前的法律规定的都是一些经营的企业有资格来做信託公司、证券公司等其他的一些公司。
成立基金公司都会有商业计画书、企业的说明,然后提交证监会,由证监会来核准设立一个基金公司。
基金公司成立以后主要的任务就是发行、管理基金。
一个基金公司内部的架构大体上有以下几个部门,一是投资管理部门,二是投资部门,三是研究部门,有很多公司是投资部门和研究部门一起来做。还有会计、账务这些部门。
对于基金公司而言有很多外部的机构给他提供研究服务,像我们公司也是机构之一,很多证券公司的研究所也是提供研究服务的,相当于卖方,比如基金公司推过一些佣金这样的一些情况来支付他的费用。
一个部门就是销售的部门,有销售及客户的服务、维护。
从投资角度来说有两个委员会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是投资决策委员会,一个是风险控制委员会。因为在以前,基金公司基本上都是放了一个投资决策,后来发现机构投资者变得越来越多,他的竞争变得越来越困难的时候,后来发现有很多投资者对风险是很重视的,这时候就引入了一个风险控制委员会,来对投资决策委员会员工的内部做内部控制。这样基本上有两个常设的机构,对基金公司整体的运作起到一定的作用。投资决策委员会是整个投资决策最高的权利机构,然后确定基金经理的投资许可权,制定整个研究的流程和整个投资的流程,风险控制委员会是整个公司监管的最高的机构,对整个基金运作过程风险点以及哪些不规范的地方提供监管。
一个基金公司的运作架构差不多就是这样的架构,只要是下达指令,这个体系就保证了它本身的投资是比较安全的。大家都知道有很多时候,为什幺证券公司出了那幺多的问题,就是因为证券公司的资产不是託管的,都是它们自己在管的,它们随时都可以把钱划进来,也可以随时把钱划出去,这样的时候就会产生很多的窟窿,基金就规避了这一点,相对而言是非常安全的,应该说是目前市面上投资类的这些产品中是最透明的,业绩也是相当不错的一个品种,它比一般的证券公司的一些委託理财的产品还是有很大的优势,因为在规范运作以及透明点上运作。基金公司里边也有违规的存在,历史上就存在基金黑幕,但现在是越来越少了。

基金高管人员

申请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二) 通过中国证监会或者其授权机构组织的高级管理人员证券投资法律知识考试;
(三) 具有3年以上基金、证券、银行等金融相关领域的工作经历及与拟任职务相适应的管理经历,督察长还应当具有法律、会计、监察、稽核等工作经历;
(四)没有《公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和基金从业人员的情形;
(五)最近3年没有受到证券、银行、工商和税务等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
独立董事还应当条件
(1)具有5 年以上金融、法律或者财务的工作经历。
(3)最近3 年没有在拟任职的基金管理公司及其股东单位、与似任职的基金管理公司存在业务联繫或者利益关係的机构以任职。
(4)与拟任职的基金管理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其他董事、监事、基金经理、财务负责人没有利害关係。
(5)直系亲属不在拟任职的基金管理公任职。

基金公司注册登记

第二十七条 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注册地应符合相应监管服务要求,并承担以下职责
(一)监管服务要求
1、区县要设立由发展改革、金融办、工商、商务等部门组成的专门工作小组,为本区域股权投资企业提供服务。
2、有为股权投资企业服务的管理制度、部门和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应熟悉股权投资企业的资本募集、运作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
3、有相对集中的股权投资企业的注册区域。
(二)职责
1、负责本区域的股权投资企业非法集资的违规处置工作。
2、协助市备案办做好本辖区内注册股权投资企业的备案管理、信息统计等工作,并定期向市备案办报送本区域股权投资企业及其管理机构的注册登记、税收缴纳、投资运作等情况。
第二十八条 股权投资基金企业及其管理机构注册地原则上在北京各区,经市备案办书面认定符合条件的区县方可注册登记。
第二十九条 股权投资企业注册地应将确定的部门或机构、工作人员名单报市备案办备案。经备案的注册地应定期接受市备案办的检查,工作人员需定期接受市备案办的政策培训,对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注册地,市备案办取消其股权投资企业注册地资格。
第三十条 股权投资基金企业的经营範围核准为从事对未上市企业的投资,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投资以及相关谘询服务。
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机构经营範围核准为受託管理股权投资企业,从事投资管理及相关谘询服务。
第三十一条 公司制股权投资企业名称核准为“xx 股权投资股份公司”或“xx 股权投资基金股份公司”、“xx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或“xx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合伙制股权投资企业名称核准为“xx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或“xx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制股权投资管理机构名称核定为“xx股权投资管理股份公司”或“xx股权投资基金管理股份公司”、“xx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或“xx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合伙制股权投资管理机构名称核准为“xx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普通合伙)”或“xx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普通合伙)”。
股权投资企业及其管理机构的注册名称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注册私募基金公司介绍

私募基金(Privately Offered Fund)是相对于公募(public offering)而言,是就证券发行方法之差异,以是否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发行或公开发行证券的区别,界定为公募和私募,或公募证券和私募证券。
特点分类
1、证券投资私募基金
2、产业私募基金
3、风险私募基金
运作模式组织形式
1、公司式
2、契约式
3、虚拟式
4、组合式
5、有限合伙制
6、信託制
历史发展现状
中国私募基金髮展三大路径
一、股权分置改革
二、纯投机型的私募基金
三、具有创投背景的私募基金
认识五大误区
私募基金的金融监管和经济风险
阳光私募基金的特点概述
定义
私募基金特点发展历程
特徵优势 鲜明优势
与公募基金的区别
特点分类
1、证券投资私募基金
2、产业私募基金
3、风险私募基金
运作模式组织形式
1、公司式 2、契约式 3、虚拟式 4、组合式 5、有限合伙制 6、信託制
历史发展现状中国私募基金髮展三大路径
一、股权分置改革二、纯投机型的私募基金 三、具有创投背景的私募基金认识五大误区私募基金的金融监管和经济风险阳光私募基金的特点展开。
但翻遍这些基金名称,把“私募”和“基金”合为一体的官方档案的“私募基金”(privately offered fund)英文一词,却未发现。
在我国近日,金融市场中常说的“私募基金”或“地下基金”,往往是指相对于受我国政府主管部门监管的,向不特定投资人公开发行受益凭证的证券投资基金而言,是 私募基金
基金按是否面向一般大众募集资金分为公募与私募,按主投资标的又可分为证券投资基金(标的为股票),期货投资基金(标的为期货契约)、货币投资基金(标的为外汇)、黄金投资基金(标的为黄金)、FOF fund of fund(基金投资基金,标的为PE与VC基金),REITS real estate Investment Trusts(房地产投资基金,标的为房地产),TOT trust of trust (信託投资基金,标的为信託产品),对沖基金(又叫套利基金,标的为套利空间),以上这幺多基金形态,很多都是西方国家有,在中国只有此类概念而并无实体(私募由于不受政策限制,投资标的灵活,所以私募是有的)。
中国所谓的基金準确应该叫证券投资基金,例如大成、华夏、嘉实、交银施洛德等,这些公募基金受证监会严格监管,投资方向与投资比例有严格限制,它们大多管理数百亿以上资金。
私募在中国是受严格限制的,因为私募很容易成为“非法集资”,两者的区别就是是否面向一般大众集资,资金所有权是否发生转移,如果募集人数超过50人,并转移至个人账户,则定为非法集资,非法集资是极严重经济犯罪,可判死刑,如浙江吴英、德隆唐万新、美国麦道夫。
目前中国的私募按投资标的分主要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经阳光化后又叫做阳光私募(投资于股票,如股胜资产管理公司,赤子之心、武当资产、星石等资产管理公司),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即PE,投资于非上市公司股权,以IPO为目的,如鼎辉,弘毅、KKR、高盛、凯雷、汉红)、私募风险投资基金(即VC,风险大,如联想投资、软银、IDG)
公募基金如大成、嘉实、华夏等基金公司是证券投资基金,只能投资股票或债券,不能投资非上市公司股权,不能投资房地产,不能投资有风险企业,而私募基金可以。
私募基金特点
私募股权基金的运作方式是股权投资,即通过增资扩股或股份转让的方式,获得非上市公司股份,并通过股份增值转让获利。

基金公司主要特徵

1、小额投资
投资基金的基本功能就是把投资者不同数额的资金汇集成一笔大额资金进行投资。投资基金的发展对象主要是中小投资者,投资基金的投资起点低。小额投资一方面方便公众持有,使社会上各层次的投资者都能够参与;另一方面易于积累资金,进行大额投资。儘管投资基金是零星分散的,但由于具有广泛的社会基础,投资基金的规模往往很大,有的达到几亿或十几亿美元,甚至更高。
2、收益均等
收益均等有两层意思①投资基金的收益是按股份或受益凭证平均分配给投资者的,无论投资者投资额大小,每一股份或受益凭证的获利水平都是一样的,②投资者投资于基金,是汇小钱为巨资的投资行为,可获得原先所不能享受到的由大投资者独享的投资机会。
3、分散风险
分散风险也有两层意思,①投资基金组成后通过投资组合,分别投向能取得最佳成果的地方,从而避免"所有的蛋放在一个篮子里"的风险,②由于投资基金是集少成多,一般都拥有雄厚的资本,这样投资基金就可以作起点高收益高的投资,从而更有机会并更有效地分散投资风险,这是投资基金对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富有吸引力的原因之一。
4、节约成本
在金融市场上,以最小的投资获得最大的收益是投资的一个基本原则。投资于基金除可以分散风险外,还可以降低成本。这是因为投资基金的管理费用与收益和风险一样,都是由所有参加基金的人共同承担的,从而降低了单位投资的管理成本,参加基金的人越多,单位投资的管理费用就越低;反之亦然。
5、专家管理
这是投资基金对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富有吸引力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投资基金是由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公司)进行管理和经营的,基金管理人一般都聘请一流的投资分析专家,这些专家熟悉行情,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成功的管理经验。专家的作用主要是①从事金融市场调查与分析,包括市场走势、工具创新等;②对证券进行有效的投资组合,并对证券的行情紧密跟蹤,对投资结构适时调整;③营运各种基金资产。投资者投资于基金,犹如聘请一个专业化的投资顾问,既省力又安全可靠,且可获得较高的收益。
6、流动性强
投资基金具有较强的流动性,表现为基金操作灵活。开放型基金的投资者可根据自身资本周转情况及投资环境的变化,随时加入或退出基金。封闭型基金可在市场上进行买卖转让。,投资基金具有十分灵活的操作性和变现性,保证了投资基金对各种投资者的吸引力。
7、税收优惠
一国为鼓励投资者投资基金,一般在税收上会给予优惠,如少征或免徵基金证券交易税,少征或免徵投资基金的资本利得税,对基金少征或不征所得税等。如美国对共同基金的股息、利息收入和资本利润分配给基金股东部分(约占90%)不征公司所得税。

基金公司问题分析

问题一:基金公司销售手续费究竟是按总额法还是按净额法确认收入,在现有的制度中未有明确规定,甚至没有合适的会计科目反映和披露该项成本支出,这使得各基金公司根据自身的主观判断对这一相同业务採取了不同的处理方式。
有公司认为,基金公司取得的手续费收入是作为基金管理人向投资者收取的费用,应该全额记入管理人的收入,代销机构是代理人角色,其分成部分是管理人的成本。至于大家关注的可能存在的双重徵税的问题,营业税是流转税,就是每个环节都要徵税。
也有公司认为,基金管理人、代销机构、投资者存在事实上的三方法律关係,在代销方式中,手续费收入是由代销机构和基金管理人瓜分,而不是基金管理人先收后返(代销机构)的过程。基金公司支付手续费资金给代销机构,只是因为有清算便利而进行的代收代付,不应列为基金公司成本。,在很多情况下,基金公司只是得到了一个打包的资金,客户资料根本无从拿到,客户还是代销机构的客户。可见代销机构是和基金公司平等地服务客户,一方抓客户资源,一方管理资金,各司其职,是“合作伙伴”关係,而不仅仅是“代理”关係,在这种情况下,更应根据各自份额分别确认收入。
问题二:向投资人收取的基金销售手续费减免时,基金公司先收后返的手续费是否确认收入并缴纳营业税。
对特定基金投资人减免销售手续费有两种操作方法,一是直接减免,不收取;二是先收后返。对前者,实务中的争议不大,即减免了就无需在账面计量和核算了。但对后者,在税务处理和会计计量上还存有争议:一种观点认为,既然收了就应确认收入,返还时作为费用,并且要对方提供发票才能计人费用,否则就只能税后列支。另一种观点认为:只要在交易时达成了协定,并且是合法合规的,则先收后返时,应将返还作为正常销售折扣,直接沖减收入。
问题三,后端收费模式下,基金公司预先给代销机构的销售手续费应如何列支,待收到手续费时,基金公司又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涉税问题如何界定,核心问题在于是否确认为基金公司收入,是总额法、净额法之争的极端情况。
问题四,基金公司将代销机构分成的管理费收入即尾随佣金往往通过挤占其他费用科目来列支,从而导致会计信息失真。,尾随佣金由于均在代销机构总部入账,缺乏有效监管。对此,现行制度尚未明确规定有关各方如何确认和核算。
以上问题对整个基金业、相关企业和个人乃至整个经济秩序都产生一定的影响:一是客观上为企业设立小金库提供了便利。一些基金公司将销售手续费支付给代销机构后,往往难以获得合法单据,甚至一些基金公司将款项汇至对方指定账户后未能获得任何单据;二是无法按统一标準反映经营成果。不利于掌握真实的信息;三是引发了恶性竞争,违背了市场公平竞争的原则。内控制度相对较松,行为不够规范的基金公司所採取的业务处理方式则较为激进,不利于平等竞争。,随着竞争趋于激烈,将迫使原来採取谨慎处理方式的基金公司不得不向其它基金公司靠拢,进一步加剧竞争环境的恶化;四是基金公司内部控制存在潜在风险。由于缺少规范统一的代销手续费处理模式,基金公司内部存在的重销售轻财务现象,弱化了对关键环节的管理和监控,使得基金公司处理此类业务的内控风险人为增大。五是国家税收出现流失,净额法由于少确认了一部分收入,少征了流转税,流到体制外的收入也造成所得税流失。

基金公司发展趋势

(一)基金业将长期保持稳定增长趋势。证券投资基金为广大中小投资者拓展了投资渠道,对于资金有限,投资经验不足的广大中小投资者来说,难以做到组合投资、分散风险的能力。投资基金作为一种金融工具可以把投资者的资金汇集起来进行组合投资,由专业管理和运作,其投资者收益可观、资产增长较稳定以及良好的风险规避功能,从而大大地拓展了广大中小投资者的投资渠道。 从而满足广大中小投资者资产保值增值的需求。,我国的潜在的个人投资需求巨大,特别是随着社会保障体制改革的推进落实,社会公众对投资理财尤其是长期投资的需求变得愈发迫切和强烈。证券投资基金通过提供多样化的产品,发挥机构投资者的专业优势,能够在较广範围内和较大程度上满足社会公众的长期投资理财需求,为基金投资者获取长期稳定的回报。可以预见,社会公众的投资理财需求将为我国的证券投资基金提供持续的资金来源,能够保证基金的大发展。
(二)股票型基金的占比将有所下降,股票在所有基金产品中的配比也有所下降。一方面市场中的投资工具慢慢丰富,不仅有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企业债、商业银行及金融机构债、外国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公司债、可转债及可分离债等各种债权工具,也增加了各种衍生金融工具,扩大的基金的投资範围;另一方面,为满足不同投资者的不同风险偏好和收益率的组合,各种创新基金产品纷纷问世,这些基金的快速发展相对减少了股票型基金占全部基金的比重。
(三)随着公募、私募基金对人才竞争的白热化进程进一步加剧,公募基金业的股权激励问题将有望得到根本解决。建立良好的互相制约的公司治理制度,保证基金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海外市场的实证分析也显示,公募基金和对沖基金长期业绩表现的差距很有限,我国现存的状况也主要是由于激励机制不完善,公募优秀人才流失所导致。从资产管理的规模来看,海外成熟市场上也始终是公募基金占据主体地位,而私募基金更多的是一种补充和完善。这样一个格局实际上是资产管理行业生态自我平衡的一个必然结果,因为资产管理行业整体的回报总是有回归均衡的趋势,追求超额利润的行为本身实际上会导致超额利润的减少乃至消失。我们认为,随着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基金业人才培养机制和人才激励机制的进一步完善,中国公募基金业将和私募基金保持均衡稳定、互相促进的积极健康常态。
经过十二年的快速成长,中国基金业管理的资产规模已经跃上2万亿元的台阶。今天的公募基金,已经成为中国资本市场中的一支重要力量,也已成为推动中国国民财产性收入增长最重要的力量之一。在过去的十二年中,中国基金业的发展是全行业长期坚持由财产信託、契约关係、组合投资和公开信息披露等要素构成的共同基金制度规范运营的结果,也是依靠强化基金业专业的资产管理能力、依靠整个行业在公司治理和产品设计等方面持续创新的结果。今天的中国基金业在获得了巨大发展的,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激烈竞争和巨大挑战。,中国基金业未来的发展空间正在今天的竞争格局之中孕育,中国基金业新的成长动力也正在今天的竞争格局之中生长。继续坚持“规范、专业、创新”将仍然是中国基金业在竞争中打开未来成长空间的必由之路。

基金公司的特点

(1)集中资金,规模效应 基金认购的起点较低,可以把中小投资者的零散资金汇集起来,形成具备一定规模的 资金,这些资金由专门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使中小投资者的少量资金通过规模效应降低投资成本。
(2)组合投资,分散风险 基金管理者通常会购买几十种甚至上百种股票和其他证券,投资者哪怕只购买少量的 基金,也相当于把资金分散投资于众多的股票和其他证券,可以充分享受到组合投资、分散风险的好处。
(3)专家理财,专业管理 基金由专门的基金管理公司来运作。基金管理公司拥有一批具备深厚理论基础和丰富 投资经验的专家团队,其信息收集、整理、分析能力和产品研发、操作水平远远超过普通 个人投资者。,基金投资的收益一般都超过散户投资者。2006年以来,由于上海、 深圳股市的良好表现,绝大多数基金都表现优异,基金投资者大多都获得可观的投资回报。

基金公司投资策略

基金投资追求的是本金的安全和持续、稳定的投资回报,不论投资的公司能否在证 券市场上市,只要它能给投资人带来可观的投资回报,即为理想的投资对象。要想投 资成功,投资者一定要对自己的投资对象有一定程度的了解。例如公司管理人的经营 能力、品质以及能否为股东着想,公司的资产状况、赢利水平、竞争优势如何等信息 。由于大部分投资人的信息蒐集能力有限,,投资者最好投资本地的优质企业。 还要知道控制投资成本。即使是优质公司,假如买入股权价格过高,也还是会导致投 资回收期过长、投资回报率下降,算不得是一笔好的投资。,投资股权时一定要 计算好按公司正常赢利水平收回投资成本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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