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俭侈》是一篇文言文,创作于宋代,作者是司马光。
基本介绍
- 作品名称论俭侈
- 创作年代宋代
- 作品出处《训俭示康》
- 文学体裁文言文
- 作者司马光
作者
(宋)司马光
原文
(选自《训俭示康》)
注释
1.御孙曰“俭,德之共也;侈,恶之大也。”见《左传》庄公二十四年。御孙,鲁国的大夫。
2.君子指有地位的人。
3.不役于物不为外物所役使,不受外物的牵制。
4.直道而行行正直之道。语出《论语·卫灵公》。意思是说,一个人既然无所贪慕,那幺任何事情都敢于诚实不欺地去作。
5.小人指没有地位的人,百姓。
6.谨身节用约束自己,节约用途。语出《孝经·庶人章》谨身节用,以养父母。
7.远罪丰家避免犯罪,丰裕家室。
8.枉道速祸不循正道而行,招致祸患。枉,屈。速,招。
9.多求妄用多方搜求,任意挥霍。
10.是以居官必贿,居乡必盗所以作官必然贪赃受贿,在乡间必然盗窃他人财物。这两句话,上句承接君子,下旬承接小人。贿,(做官就)贪赃受贿。居乡,指平民。
翻译
节俭(是各种好)品德的共(有特点);奢侈(是各种)罪恶中的大(罪)。”“共”(就是)“同”,(是)说有(好)品德的人都是由节俭而来的。(因为如果)节俭就少贪慾。有地位的人(如果)少贪慾,就不为外物所役使,不受外物的牵制,可以走正直的道路。没有地位的人(如果)少贪慾,就能约束自己,节约用度,避免犯罪,丰裕家室。所以说“节俭(是各种好)品德的共(有特点)。”(如果)奢侈就会多贪慾。有地位的人(如果)多贪慾,就会贪图富贵,不走正路,()招致祸患;没有地位的人(如果)多贪慾,就会多方营求,随意浪费,()败家丧身,做官的(如果奢侈,就)必然贪赃受贿,在乡间(当老百姓的,如果奢侈就)必然盗窃他人财物。所以说“奢侈(是各种)罪恶(中)的大(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