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西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编制的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基本介绍
- 中文名2013年西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时间2013年
- 单位西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性质工作报告
引言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複议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和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公众可在西城区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西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联繫(地址西直门内大街275号)。
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2008年5月1日起本单位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1名兼职工作人员,明确委办公室为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截至2013年底,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2013年,我委认真贯彻《条例》精神,以发挥政府信息服务于民为宗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夯实工作基础,大力规范本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和公开行为。依法依规开展依申请公开,加强与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沟通,积极争取市级部门业务指导和支持,确保受理渠道畅通,办理答覆程式规范,不断提高依申请工作的答覆质量和办理效率,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服务水平。总的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谘询、申请以及答覆工作均得到顺利开展。
主动公开情况
本单位2013年通过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系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8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6条,占总体的比例为33%;规划计画类信息4条,占总体的比例为22%;业务动态类信息8条,占总体的比例为45%。
2013年是全面落实“十二五”规划的关键之年,是“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之年。区发展改革委高度重视发挥信息公开引导作用,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及时公开区域年度经济社会发展计画,公布“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有关情况,有效调动社会各界参与全区发展建设,有利于营造区域蓬勃发展的氛围,推动规划落实等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
依申请公开情况
根据《条例》第13条规定,我委自《条例》实施之日起正式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根据《条例》规定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相关制度,我委派专人负责依申请事项的受理和回复工作。
(一)申请情况
本单位2013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件,同上年相比减少11件。包括当面申请和传真、信函申请。其中,当面申请4件,占总数的33%,与去年相比减少6件;以传真、信函等形式申请8件,占总数的67%,与去年相比减少5件。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主要涉及建设项目审批档案、物价收费有关档案等,均是法规档案类信息。
(二)答覆情况
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制度理念,保障申请人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民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2013年受理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严格按照有关程式规范做好了登记、审批、答覆工作。其中
“同意公开”的4件,占总数的33%;
“信息不存在”的3件,占总数的25%;
“非本机关信息”的4件,占总数的33%;
“补充告知”的1件,占总数的9%。
複议和诉讼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複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2013年,我委无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的行政诉讼案。
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但与当前新形势和新要求相比还存在不足。例如公开信息的内容与公众需求之间还存在一定差距,主动公开信息的範围还应该进一步扩大,公开时效性还有待加强;信息公开的有关制度和流程规范还需要进一步明确,与市、区有关部门的沟通有待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问题还应该加强归纳和。2014年,我委将针对以上问题,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条例》档案精神,採取多种形式,不断扩大公开範围、拓展公开渠道,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準确;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寻求业务指导,提高依申请公开答覆质量和办理效率;努力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新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