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榕政办〔2010〕244号)要求编制。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複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组成。
一、概述
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强化措施、健全机制,深化公开内容,最佳化公开形式,积极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我局高度重视,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绩效考核範围,作为综合评定的重要内容之一,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按照已制定的《福州市地震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福州市地震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及时向档案局报送电子和纸质的政府信息公开档案,并在单位网站上公开;每季度及时通过省“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系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三是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等档案的通知》(榕政办【2010】222号)要求,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先后完善了政府信息发布协调製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配套措施。建立健全了监督和保障长效机制,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四是2010年共参加了2期的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增强了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业务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2010年度主动公开信息的数量45条,100%全文电子化,全部在福州市地震局网站公开。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机构职能、主要职能、办事程式,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档案,地震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及相关政策,行政许可、工作动态、震情通告、地震应急和地震发展规划共7类。
(三)对2003年以来信息梳理及公开情况2003年以来信息梳理各类信息216条,其中2003~2006年度42条,2007~2008年4月30日58条,2008年5月1日~2008年12月31日15条,2009年1月~12月56条, 2010年1月~12月45条。
(四)信息公开的形式在福州市地震局网站公开和向市档案局报送。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对依申请公开的信息,依程式公开。任何个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我局提供主动公开信息以外的政府信息,依程式公开,提供《福州市地震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根据申请要求依程式给予答覆。截至2010年12月31日止,未收到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信息。,对社会各界任何形式的提问或反馈意见,我们都认真及时答覆。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未进行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複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2010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複议及行政诉讼案件,没有发生与此相关的费用支出。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还存在如何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我局将採取以下改革措施
一是在市政府领导下,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切实做好信息的更新和规范化管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运行。
二是紧紧围绕广大市民民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大相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使公众充分了解地震工作,支持地震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