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潮州市法制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複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部分。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潮州市法制局推进依法行政,保障公民知情权的一项重要工作。2011年,市法制局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组织机构建设,为法制信息公开提供保障
局对推行政务公开工作十分重视,一是专门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任成员,作为指导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机构。局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各科室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建立了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的机制,明确了科室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职责、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时限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
(二)完善公众网载体建设
一年来,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标準,及时维护和更新我局公开的政府信息,重新设定公众网站,调整网页结构和目录,增加公报专栏、图片信息和法律顾问信箱等。并及时更新信息45条,促进了政府信息工作的规范运行。
(三)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和工作动态
在完成了潮州市法制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说明编制工作的基础上,市法制局不断在潮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公布实时工作动态、通知公告等具体政务内容,适时修改政务公开相关《指南》和《目录》内容,有效发挥法制工作服务社会公众的功能。
(四)认真落实相关配套措施
市法制局通过认真制订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相关配套措施,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应遵循的原则、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内容、程式等都作了进一步细化和规定。制定《潮州市法制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和联繫方式,并向社会公开。申请人可以通过网际网路,信函、传真申请和现场申请等三种方式提出信息公开申请。本局在规定自时限内进行实质性审查,并分别不同情况作出答覆。
(五)定期发行《潮州市人民政府公报》,健全规范性档案统一发布制度
去年,局发行《潮州市人民政府公报》6期,累计编印22个市政府重要档案,免费向各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全市各基层行政组织及部分公众查阅场所发行。
(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学习、宣传、培训
局学习中心组认真组织全局同志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规及政策档案,统一全局同志的思想,加深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和类别
2011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7条。包括法规规章解读4条;机构设定、主要职能6条;工作2条;公开政府规范性档案等工作动态17条;回复谘询、投诉8条;信息电子化率为100%。
(二)信息公开的形式
1、网际网路在潮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和市法制局网站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2、局政务公开栏本局在办公场所设立了各业务科室职责、主要办事工作流程示意图等政务公开栏,接受社会监督。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1年,局未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局没有对政府信息公开收取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複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1年,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複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1年,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机制和制度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与全面、正确、有效地施行《条例》和公众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细化、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