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资协定是资本主义国家中僱主和自由推选的工人代表或工会代表之间签订的书面契约。契约的签订过程是,劳资双方通过集体谈判,就契约期限、工作任务、工种或职务、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安全卫生、保险福利、变更和解除契约的条件、违约责任等问题达到协定,并得到工人的同意,契约签字生效。生效的劳资协定,具有法律效力,是明确劳资双方权利和义务关係的主要依据。
集体契约,是指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平等协商达成的书面协定。
集体契约实际上是一种特殊的劳动契约,又称为团体协定、集体协定、劳资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