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县国家税务局是一个政府机构,内设7个机构,隶属大竹县县政府,属于非盈利性组织机构。
内设机构
1、办公室
制定局机关和本系统的年度工作计画及长远发展规划;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起草和审核有关档案和报告;负责综合性会议组织、秘书事务、文电处理、文书档案、文印、信访、保密、调研、政务信息、税收宣传和外事工作;负责组织税收科研、学术交流和科研成果的鉴定、评选、推广及奖励工作;制定办公规章制度;管理机关财务等后勤保障及机关行政事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本系统目标管理考核及督查督办工作;组织实施综合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协助领导对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政策法规科
负责涉税法律事务;负责组织对税收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管理性监督检查;承办重大税收案件的审理和行政处罚、听证工作;负责税务行政诉讼和行政複议等事项;负责对出口企业退免税申报的审核和确认,组织落实本地出口货源徵税情况并负责对外复函,负责本地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及分割单开具的检查及指导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3、徵收管理科
负责流转税、所得税等税种的税政业务;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负责金税工程流转税业务的管理、推广套用及认证报税、数据採集、稽核管理工作;负责增值税等税种的纳税评估、日常稽核和日常管理性检查工作;负责税收协定执行、反避税实施、外国居民税收监管、情报交换、国际税务管理合作等;负责组织实施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处理执行税收征管法规、条例中的有关事项;负责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徵收和税收资料等的管理;牵头组织对征管质量的综合考核;负责组织征管软体的推广和套用;牵头负责纳税评估的组织实施和指导、协调、管理工作;负责纳税服务的组织、管理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4、人事教育科
研究和执行人事管理制度;负责机构、编制、任免、考核、调配、交流、辞职辞退、工资福利、专业技术职务等人事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及提前离岗人员的管理和服务;负责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建设;负责教育培训管理工作;负责党建、工会、共青团和妇联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5、监察室
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及税收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和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负责信访举报、违法违纪案件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纪检组与监察室合署办公,一个机构,两个名称。
6、计画徵收科(对外称办税服务厅)
负责税收计画管理、税收会计、统计等信息数据的统计和分析工作;负责编制和分配税收计画、指导组织收入工作,进行税收预测分析,负责税款徵收信息的集中处理和会计核算工作,组织并检查税款徵收、解库、提退等制度的执行;负责税源资料的调查和测算,监控重点税源;负责税收票证的管理;负责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办理的各种涉税事项,具体包括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徵收、税款解缴、欠税公告、发票购销、税法宣传、金税发售、报税稽核、谘询辅导和受理减免申请及有关优惠政策申请等;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7、税源管理科(设定一科、二科、三科)
负责对所辖税源的监控管理工作,对辖区内纳税人实行分类管理和有效服务。负责所辖纳税户税务登记及纳税申报的调查核实、进行税源预测和分析、重点税源管理跟蹤监控、税收宣传、纳税辅导、税收调研、纳税服务、日常检查、户籍管理、政策送达、税源调查、定额核定、催报催缴、数据採集分析、组织实施纳税评估、处理一般性违规违章行为等,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直属机构
稽查局
稽查局负责对年度计画确定的重点税源企业和税务违法案件的查处、审理、执行工作;组织贯彻税务稽查规章制度,拟定具体实施办法;负责税收案件举报的受理、转办;负责与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协调税务稽查中的司法工作;负责金税工程发票协查工作;负责牵头组织税收专项检查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稽查局业务上接受上级国税局稽查局的指导。稽查局内设机构为5个。
派驻机构
税务分局主要负责对所辖税源的监控管理工作,对辖区内纳税人实行分类管理和服务。具体负责所辖纳税户税务登记及纳税申报的调查核实、进行税收预测和分析、税收宣传、纳税辅导、税收调研、纳税服务、日常检查、户籍管理、政策送达、税源调查、定额核定、催报催缴、数据採集分析、组织实施纳税评估、处理一般性违规违章行为和零星税款的徵收等,承办上级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事业单位
信息中心
信息中心负责组织税收管理、综合行政管理等信息系统建设;执行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和技术标準;建立、管理和维护计算机网路与涉税信息等综合资料库;参与组织套用软体开发和税控器具的推广、套用及技术培训;根据工作需要,对征管数据进行质量审核、加工处理、综合分析等;负责网路及系统安全管理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大竹县国税局下设4个分局、9个科室、1个事业单位、1个直属单位,肩负着219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3418户小规模纳税人徵收管理的责任,履行着为国聚财的神圣使命。
近年来,大竹国税围绕组织收入,坚持法治建设、征管建设、基层建设、队伍建设四条主线,在税收工作中创出了辉煌的业绩。
一是税收任务年年超额完成。在历年税收包袱十分严重、经济税源严重不足的情况下,发扬税务系统团结奋战、敢打硬仗的光荣传统,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严格管理,税收收入总量不断增加。10年来,年年超额完成上级下达的税收任务,共组织两税入库近8亿元。
二是文明创建及各项荣誉硕果满枝。县局机关已建成省级最佳文明单位,省级最佳卫生先进单位,市级综合治理模範单位,省一级档案先进单位。办税服务大厅被省国税局授予“全省税务系统最佳办税服务厅”称号,被县委、县政府授予“大竹县委政府创建文明行业示範点”。双“十星”文明争创活动获市局创新工作项目奖。各分局已建成国家局级文明单位1个,省级文明单位1个,市级文明单位5个,首批被县委、县府命名为“全县文明行业”。
三是征管改革成绩突出。征管改革1995年被省国税局列为试点单位,征管、稽查改革先后获市国税局一等奖和省稽查局改革优秀项目奖,计会改革成果及经验代表省局推荐到国家税务总局。
四是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县局班子连续多年被县委政府命名为“四好”班子荣誉称号,三次夺得“勤政”杯。全局拥有省级征管稽查能手13名,市级征管稽查能手8名,注册税务师14名,13名同志在被市县局评为“优秀标兵能手称号”;公务员培训和计算机培训均达到100%,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全面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