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疗药物及其应用

癌症治疗 2017-04-13 13:53癌症治疗www.aizhengw.cn
化疗药物及其应用

肿瘤的化学治疗简称化疗,是通过给予化学药物以达到治愈、好转。化疗与手术、放疗并列成为肿瘤三大治疗手段之一。
(一)化疗的应用方式
目前,化学治疗的临床应用主要有以下四种方式:
1.全身诱导化疗 多用于晚期或播散性肿瘤。除化疗外,通常缺乏其它有效治疗方法,往往在治疗之初即采用化疗,以达到病情缓解。
2.辅助化疗 即在有效的局部治疗(手术或放疗)后,为防止复发、转移,针对可能存在的微小转移灶进行化疗。
3.新辅助化疗 指对日用局部治疗手段(手术或放疗)治疗的局限性肿瘤,在手术或放疗前使用化疗。现已证实,它能使肛管癌、膀胱癌、乳腺癌、喉癌、胃肉瘤及软组织肉瘤等减少手术范围。
4.特殊途径化疗
(1)腔内化疗:治疗癌性体腔积液,包括胸腔、腹腔及心包腔内积液,举例:如我科胸腔内注入丝裂霉素。
(2)鞘内注射:常用于治疗脑膜白血病、淋巴瘤或其它实体瘤的中枢神经系统侵犯。
(3)动脉插管化疗:经导管动脉内灌注化疗可用于治疗头颈肿瘤、颅内肿瘤、、原发性或转移性肝癌,如我科的病人股动脉插管化疗即属此类。
(二)化疗药物的分类及代表药物
现阶段临床使用的抗癌药物,可分为烷化剂、抗代谢药、抗生素、植物药、激素及其它等六大类。
1.各种烷化剂如:环磷酰胺(CTX)、异环磷酰胺(IFO)、顺铂等。
2.抗代谢药如:甲氨蝶呤(MTX)、氟尿嘧啶(5-Fu)。
3.抗肿瘤抗生素如:丝裂霉素(MMC)、阿霉素(ADM)。
4.抗肿瘤植物成分如:长春新碱(VCR)、长春地辛(VDS)、依托泊甙(VP-16)、香菇多糖、威猛VM-26。
5.抗肿瘤激素类如:甲羟孕酮、甲地孕酮。
6.其它抗肿瘤药及辅助治疗药如:顺铂(DDP)、卡铂(C)、干扰素、美司钠。
(三)化疗药物与细胞增生周期的类型
1.细胞周期特异性或时相特异性药物 此类药物只能选择性杀伤处于增生周期某时相的细胞,它仅对某一时相的细胞有杀伤作用,故其作用较弱,单独使用时很难达到较彻底的杀伤。常用的细胞周期特异性药物有:长春新碱、长春酰胺、足叶乙甙、氟尿嘧啶、甲氨蝶呤。
2.周期非特异性药物 此类药物对处于各种增生状态,包括休止期在内的细胞均可起杀伤作用。常用的细胞周期非特异性药物有:阿霉素、环磷酰胺、异环磷酰胺、卡铂。
(四)肿瘤化疗的临床应用
1.适应证
(1)造血系统疾病:如白血病、恶性组织细胞瘤、多发性骨髓瘤、晚期恶性淋巴瘤、非洲儿童淋巴瘤等。
(2)化疗效果较好的实体瘤:如绒毛膜上皮癌、恶性葡萄胎、精原细胞瘤、小细胞、卵巢肿瘤等。
(3)手术或放疗前后需要行辅助化疗的实体瘤。
(4)实体瘤手术或放疗后复发或播散者。
(5)晚期肿瘤已有全身播散,但全身状况及各项检查尚允许化疗者。
(6)恶性体腔积液:如胸、腹和心包腔积液,采用体腔内化疗。
(7)肿瘤并发症的化疗:如上腔静脉压迫综合征、呼吸道压迫、脑转移或脊髓压迫致颅内压增高等,可采用化疗缩小肿瘤、减轻症状。

2.化疗的注意事项
(1)接受化疗者必须明确诊断,全身状况较好,血象、肝、肾功能正常,能耐受化疗。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用化疗时应慎重考虑:①年老体弱;②一般情况差,Karnofsky评分<40;③肝肾功能异常;④明显贫血,或白细胞、血小板减少;⑤严重营养不良和电解质紊乱;⑥曾用多种化疗和(或)放疗;⑦有发热、感染等并发症;⑧心肌病变。
(3)给药顺序:部分药物的给药顺序可影响疗效,如在给MTX l~4h后应用氟尿嘧啶、Ara-C;给予VCR 6~8h后用CTX、MTX;DDP于氟尿嘧啶、鬼臼毒素类后应用均有增效作用。
(4)细胞周期特异性药物的疗效与作用时间有密切关系,疗效可随时间的延长而增加,剂量增大疗效无明显增加。周期非特异性药物的疗效则随药物剂量增大而增加,故多主张一次较大剂量静脉注射。
(5)给药途径:MTX口服后胃肠道反应常很严重,而肌注或静脉给药后胃肠给药后胃肠道反应多不严重。氟尿嘧啶每次剂量超过500mg时宜用静滴。某些药物如TA、MTX以及BLM等均可作肌注,应尽量采用肌注法。
(6)谨防化疗药物渗漏到血管外:静脉穿刺部位尽量由远程开始渐向近端,并交替穿刺。穿刺成功后,需确认针头是否在血管内,并观察有无外渗,然后才可开始注入化疗药物。一旦发现有药物外漏,应立即进行如下处理:①立即停止注射,保留针头。另接注射器回抽外渗液体;②局部皮下注射生理盐水稀释药液,并注射地塞米松2~4mg以减轻炎性反应;③皮下注入解毒剂:HN2、MMC、ACt-D渗漏用(N/6)硫代硫酸钠,ADM、VCR则用碳酸氢钠;④肢体抬高24~48h,局部冰敷24h。
(五)化疗药物的不良反应
现有抗癌药物绝大多数对人体都有较大毒性,抗癌药物在杀伤或抑制癌细胞的同时,对正常组织器官有损害或毒性作用,尤其是对骨髓造血细胞和胃肠道粘膜上皮细胞的毒性作用,成为限制化疗药物用量、阻碍疗效发挥的主要障碍。
1.不良反应分类
(1)立即反应:用药后1天至数日出现的反应,如恶心、呕吐、皮疹、发热、过敏性休克、膀胱炎等。
(2)早期反应:用药后数天至几周出现,如口腔炎、骨髓抑制、腹泻、脱发、周围神经毒性、肝肾损害等。
(3)迟发反应:用药后数周至数月发生,如贫血、色素沉着、心肺毒性、神经毒。
(4)晚期反应:用药后数月至数年发生,如致畸变、不育症,致第二恶性肿瘤。
2.常见化疗不良反应及处理
(1)骨髓抑制:大多数化疗药物均可引起不同程度的骨髓抑制。通常先出现白细胞减少,然后出现血小板减少,前者多比后者严重;少数可出现严重贫血,严重时骨髓再生障碍。


表1 各种药物的骨髓抑制程度,最低值时间和恢复的时间

化疗药物

骨髓抑制程度*

骨髓抑制最低值(天)

骨髓恢复时间(天)

长春碱类

Ⅰ~Ⅱ

4~9

7~21

烷化剂

10~21

18~40

卡铂

16

21~25

顺铂

14

21

丝裂霉素

28~42

42~56

处理:①减量或停药(见剂量调整原则);②预防和治疗感染;③口服各种升白药物;④白细胞严重减少时可用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G-CSF)或粒细胞-单核细胞集落刺激因子(GM-CSF)75~300ug,皮下或静脉注射,每日1次,连用7~10天;⑤成分输血或输新鲜血;⑥白蛋白、血浆输入;⑦短期血小板显著降低,可用小剂量皮质激素治疗,如泼尼松5~10mg,每天2次,并给予止血药以防出血。
(2)胃肠道不良反应:
粘膜炎:化疗药物可影响增生活跃的粘膜组织,容易引起口腔炎、舌炎、食管炎和口腔溃疡,导致疼痛和进食减少。常见药物包括甲氨蝶呤、更生霉素、氟尿嘧啶和丙脒腙。治疗以对症处理为主,应注意口腔卫生,保持清洁和湿润,用温盐水、3%双氧水等含漱;疼痛则可用2%利多卡因液15m1含漱;合并念珠菌感染时用制霉菌素悬液含漱,并口服300000U,每天3~4次,或氟康唑100mg,每日1次,重症可加量;口腔炎严重时则应停用化疗。
恶心和呕吐:为化疗药物引起的最常见早期反应,严重的呕吐可导致脱水、电解质紊乱。化疗所致呕吐可分为急性呕吐,是指化疗后24h内发生的呕吐;延缓性呕吐,是指化疗24h以后至第7天内所发生的呕吐;预期性呕吐,是指病人在上次治疗周期中经受了难受的急性呕吐后,在下一次化疗给药前所发生的恶心和呕吐,是一种条件反射。各种化疗药物致呕吐发生率不一致,各种常见药物致吐的可能性如下(发生率由高至低):顺铂、环磷酰胺、卡铂、异环磷酰胺、丝裂霉素C、Vp16、甲氨蝶呤、氟尿嘧啶、长春新碱。
治疗:常用的止吐药物目前以5-HT3受体拮抗剂止吐疗效最好。用法为:康泉3mg,化疗前0.5~1h静注;枢复宁或恩丹西酮8mg于化疗前0.5~lh静注或口服;或用胃复安、苯海拉明及地塞米松三联镇吐,对轻到中等强度呕吐也有较好疗效。
其它:化疗还可引起食欲减退、腹胀、腹泻和便秘等,可对症处理治疗。
(3)心脏不良反应:蒽环类是最常引起心脏毒性的药物之一,其它药物有抗癌锑、喜树碱、三尖杉生物碱。临床所见轻者可无症状,仅心电图表现为心动过速,非特异性ST改变等;重则出现心肌损伤、心包炎,甚至心力衰竭、心肌梗死等,表现为心悸、气短、心前区疼痛、呼吸困难。心脏毒性与药物积蓄量有密切关系,如阿霉素积蓄量>600mg/m2时心肌病发生率可达15%以上。因此,目前推荐阿霉素的累积总剂量不超过500mg/m2。
处理措施:①限制蒽环类药物总剂量,原有心脏病、纵隔曾经放疗,其用药累积量应降低,如阿霉素应在450mg/m2以下;②应用可降低蒽环类心脏毒性的药物,如维生素E、辅助酶Q10、ATP、乙酰半胱氨酸等;③出现心脏毒性时,化疗药物就减量或停用。
(4)肺脏不良反应:可引起肺损害的主要药物有甲氨蝶呤、丝裂霉素和环磷酰胺等;可导致间质性肺炎、过敏性肺炎、肺水肿、肺纤维化。表现为咳嗽、气短,甚至呼吸困难、胸痛等。
防治措施:①限制有关药物总量;②肺功能不良,有慢性肺疾患,曾接受过胸部放疗的患者慎用或禁用有关药物;③用药期间密切观察肺部症状及X线改变,定期作血气及肺功能测定,一旦出现肺毒性应及时停药,给予皮质类固醇、抗生素、维生素类等药物治疗。
(5)肝脏不良反应:易引起肝脏损害的药物包括Ara-C、VP16、大剂量MTX、CTX、DDP、VCR等。所诱发的肝脏损害包括血清转氨酶、胆红质升高、肝脂肪变和肝纤维化等,表现为乏力、食欲不振、恶心、呕吐,甚至出现黄疸。
处理措施:①化疗前后检测肝功能;②出现肝损害时应减量或停药;③给予保肝药物及能量合剂治疗。
(6)泌尿系统不良反应:化疗药物易引起肾毒性和化学性膀胱炎。
肾毒性:易引起肾毒性的药物有铂类化合物、光辉霉素、丝裂霉素、链脲霉素、异环磷酰胺、大剂量甲氨蝶呤等,其中以顺铂最易引起肾毒性。临床上可表现为无症状性血清肌酐升高或轻度蛋白尿,甚至少尿、无尿、急性肾功能衰竭。
化学性膀胱炎:主要药物有环磷酰胺、异环磷酰胺、喜树碱。临床上表现为尿频、尿急、尿痛及血尿。
处理措施:①化疗期间多饮水;②使用顺铂时应保证足够输液量,大剂量顺铂时则需强烈水化措施,包括大量输液加利尿剂、脱水剂;③使用异环磷酰胺时用美斯那解毒;④别嘌呤醇200mg口服,每日3~4次,防止尿酸结晶。
(7)皮肤不良反应:化疗药物可引起的皮肤毒性包括脱发、皮疹、瘙痒、皮炎、色素沉着等。脱发是很多化疗药物常见的不良反应,主要药物有蒽环类、CTX、VP16、VCR、MTX、5-Fu等。所致脱发为可逆性的,通常在停药后1~2月头发开始再生。通过头皮止血带或冰帽局部降温防止药物循环到毛囊,可起预防脱发作用。
(8)神经反应:引起神经毒性的药物有VCR、VDS、MTX、DDP、氟尿嘧啶等。主要毒性反就为末梢神经炎,表现指(趾)麻木、腱反射消失、肢端对称性感觉异常、肌无力、便秘、麻痹性肠梗阻等。神经毒性通常是可逆性的,除了停药和等候神经功能恢复外,目前尚缺乏有效的治疗,营养神经和血管扩张药可能有助于神经功能的恢复。
(9)过敏反应:很多抗癌药物可引起过敏反应,但发生的可能性低。
(10)生殖腺不良反应:包括性功能减弱,如闭经、性欲减退、精子减少;染色体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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