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癌骨转移还能手术吗
非小细胞和小细胞晚期很容易发生骨转移,多发部位以肋骨、脊柱居多,其次为盆骨、四肢、颅骨。肺癌各型中,腺癌骨转移肋骨、胸椎、盆骨多见,以肋骨、胸椎转移为主,小细胞肺癌以肋骨、盆骨、胸椎转移为主。肺癌晚期若发生骨转移,对其治疗目的是使患者减轻疼痛或无疼痛,生活舒适,具有独立生活的能力,并防止病理性骨折的发生,延长生命。
肺癌骨转移如果没有发生病理性骨折,大多不需要外科手术治疗。外科干预的目的是为了患者能早日负重,如果达不到这个目的,则应避免外科手术。肺癌晚期骨转移中医治疗的患者中,大约75%的肺癌骨转移首发和主要的症状为疼痛,疼痛是由生物和机械两方面原因造成的。血流增加和细胞因子水平升高是引起疼痛的重要原因,并能引起骨质溶解。最近研究表明,骨内神经产生多种神经肽类物质如降钙素基因相关蛋白,这类物质参与疼痛的调节和骨的代谢。肿瘤溶骨性破坏降低了骨的强度和硬度,而且增加了张力,导致了所谓的机械性骨痛。在治疗过程中肿瘤缩小则以机械性骨痛为主,病理性骨折甚至移位可能出现于此时。
晚期肺癌无法手术的患者总体5年生存率小于5%,当然有个体差异。发现骨转移可以化疗,同时可以用抑制骨转移的药物,手术一般不考虑。
肺癌骨转移常见的治疗方法
化学治疗:全身化学治疗在治疗肺部原发病灶的同时亦能起到控制骨转移的发展、缓解疼痛的作用,因此不仅可以止痛,而且可以杀灭癌细胞,控制其生长。尤其是以大剂量顺铂为主的联合化学治疗方案效果较为显着。有些病例在复查x线片时发现骨转移灶消失,新的骨皮质形成。由于肺癌病例在出现骨转移时,体内其他脏器可能亦存在潜在的微转移灶,因此全身联合化学治疗在治疗骨转移灶的同时对其他可能存在的潜在转移灶亦有治疗作用。还有唑来膦酸,主要就是针对骨转移治疗的。
靶向治疗:放射性核素内照射治疗其实是一种肺癌骨转移的靶向治疗。对于全身多发性骨转移的病人不宜进行放射治疗,这时可采取放射性核素治疗。放射性核素能够减少骨转移引起的骨质破坏、溶解,并可消除或减轻由于骨转移所致的剧烈疼痛,同时抑制骨转移灶的发展。但因它也可造成骨髓抑制反应,原则上不和化学治疗同用,并须定期观察白细胞变化。肺癌骨转移还需结合肺癌的病症进行治疗,肺癌主要分为两大类,一个是小细胞肺癌,一个是非小细胞肺癌。小细胞肺癌不能使用靶向治疗;非小细胞肺癌包括、腺癌,鳞腺癌和大细胞癌。
放射治疗:放射治疗可分为60钴照射、深部x线机及直线加速器等几种方法。对于孤立性骨转移灶,在肺部病灶经化学治疗控制、稳定后,可给予大剂量、短疗程的放射治疗,起到缓解疼痛并杀灭癌细胞、控制病灶发展的作用。约50%的病人在放射治疗后,疼痛可完全缓解,约75%的病人疼痛可显着减轻。
中医治疗:中药可以弥补手术治疗、放射治疗、化学治疗的不足,既能巩固放疗、化疗的效果,又能消除放化疗的毒副作用,更重要的是可以切断癌细胞的复制功能,也就是切断癌细胞重要的分裂方式——微管蛋白合成,使细胞体积逐渐缩小,在血管内形成稳定的抗癌细胞,从而提高人体的代谢功能,即:通过抑制癌细胞的呼吸,使癌细胞缺血、缺氧,不再裂变,从而达到治愈癌症的目的。
最常见的放化疗副作用及不良反应有:
1、骨髓抑制:常攻击那些增殖旺盛的组织、器官,尤其是对血液系统损伤是临床最常见的。轻度不良反应可引起外周血细胞呈不同程度减少,但停止治疗后可自行恢复。
2、胃肠道不良反应:放化疗可引起胃肠道黏膜损害,出现程度不同的胃肠道不良反应。轻者胃部不适,恶心欲吐,不思饮食等;重者胃痛、腹痛、呕吐、严重影响进食,甚至可导致水、电解质与酸碱平衡紊乱,严重营养不良等。
3、脏器功能损害:几乎所有的化疗药物都可引起脏器损害。肝脏损害:轻者出现腹胀、恶心、食欲不振、甚至黄疸等,严重者可出现肝脏功能衰竭;肾脏损害:早期无明显症状,时常见有尿少等临床表现。尿素氮异常,血肌酐升高往往是慢性或急性肾脏功能不全的征兆;
心脏损害:可导致原有心脏病的加剧,并可诱发严重的心律失常,其表现就是心动过速、早搏、心动过缓等,严重的可导致心力衰竭。
4、免疫功能降低:癌症病人机体免疫功能处于明显紊乱状态,失去了对癌细胞的监控能力,并允许癌细胞在体内持续生长与高速增殖。同时,放化疗又进一步摧毁病人的免疫功能。并由此招致严重的感染,促使病情进行性加重或恶化。另外,放化疗也可引起脱发、皮肤损害等。
中医中药辅助治疗,能有效促进康复,并预防疾病的复发及转移。临床实践证实中药人参提取物人参皂苷Rh2(护命素)可以通过使癌细胞逆转成正常细胞的分化作用、调控肿瘤细胞的增殖周期、免疫调节作用和修复肿瘤患者放化疗引起的损伤四大机制来达到抗肿瘤功效,并有效防止癌复发转移。同时中药人参皂苷Rh2联合放化疗可以起到增效减毒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