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编制。报告内容包括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複议和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等内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
基本介绍
- 中文名山东省农业厅2013年度信息公开报告
- 主办方山东省农业厅
- 时间2013年
- 性质工作报告
概述
2013年,我厅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突出重点公开内容,强化协调统一,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有序推进。2013年初,对山东农业信息网信息公开专栏进行改版升级,增加了“公开分工”一级栏目;完善了机构职责、政策法规、规划计画、业务工作、统计数据等六个二级栏目;整合了部分三级栏目。通过调整和完善,使信息公开内容更完善,责任更明确,时效性更强,重点更突出。,积极配合完成了“中国·山东”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目改版升级工作。在以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生产经营体制改革等为主要内容,不断完善快速制发信息机制的基础上,为科学应对网路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研究制定了《山东省农业厅网路与信息安全应急预案》,保障信息公开网路运行安全,做好正确舆论引导工作。积极推行社会评议和定期考核相结合的监督考核机制,通过公开监督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推进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精神,我厅及时公开了涉及我厅调整的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及办理流程,认真做好农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农业财政专项资金和其他重大农业项目的组织申报、立项、实施、监督检查及招标採购等环节的信息公开工作。围绕公众高度关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制定专项方案,以有利于维护消费者和生产者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有利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有利于市场消费和农业产业的健康发展为目标,本着“依法科学、準确全面、客观公正、严格程式”的原则,及时有效的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信息进行公开,做到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重点公开内容包括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监督抽查、专项监测结果等信息;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措施;因生产引起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及其处理情况等信息;消费者或媒体反映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调查核实及处理情况等信息;其他依法由省级农业部门发布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
建设情况
2013年我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55条,全文电子化达100%。其中涉及机构职能类的信息41条;政策法规类的信息14条;规划计画类的信息4条;业务工作类的359信息条;统计数据类的信息37条。按照积极推进所属事业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厅属事业单位依託山东畜牧网、山东土壤肥料信息网、山东农药信息网、山东农业电视网、山东环保网等网站和12316三农热线,及时、準确、全面发布相关政府信息,并即时接受农业政策谘询。
公开平台以厅入口网站“山东农业信息网”和“中国·山东”省政府网站为我厅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对于与公众重视参与程度高的政府信息,积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相关农业简报等形式予以发布。
信息情况
2013年,我厅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均在规定时限内给予了答覆。从申请内容看,涉及到玉米产量、农产品进出口额、小麦平均价格、关于招收农牧实践生的档案、循环农业、全省花生种植面积、公车数量及财政预算等;从申请形式看,全部为通过网际网路申请,全部为有效申请;从答覆情况看,对申请人“全部公开”的3件,“部分公开”的1件;“非本机关掌握信息”的3件。不属于本机关掌握信息的申请事项,我们均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告知申请人向其他职能部门提出申请。
检查情况
建立健全保密审查工作制度,坚持发布信息必须先审查后公开。强化计算机网路使用管理,禁止涉密计算机接入网路,禁止接入办公内外网的计算机存储处理涉密信息,电子政务区域网路与外网实行物理隔离,严禁在内外网之间交叉使用移动存储介质,计算机之间通过光碟刻录传递数据。结合行政审批大厅电子监察系统的建立,强化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时线上监督检查,确保政府信息全面及时準确公开。
减免情况
2013年度我厅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出现的举报、申请行政複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3年度我厅未发生任何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而出现举报、申请行政複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改进措施
2013年,我厅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依然存在个别单位、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重要性认识不足、信息公开渠道单一、工作机制不够完善规范等问题亟待解决。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密切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範围,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尽最大限度地把农业方面的政策、法规、工作动态及时公开。不断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更新、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强化工作制度、监督保障。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严格按照程式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