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性疼痛的治疗用药
癌症的基础性疼痛实际用药状况发生了很大变化,每日吗啡的用量很小,而对吗啡的偏见和误解也依然存在。充其理由有如下几点:
(1)有的患者和家属认为使用吗啡就是加快死亡的临近;
(2)认为使用吗啡即意味着麻醉药中毒,但又不想麻醉药中毒,这种意识依旧存在;
(3)使用吗啡会缩短生命,意味着对安乐死的误解依然存在,等等。
这些误解与偏见从医疗工作者以及全社会成员的观念中,是治疗癌性疼痛对策的第一步。世界卫生组织( WHO) < I J ~J阳性疼痛提出了下列治疗方针。
癌症疼痛用药的基本原则:
(1)经口给药:镇痛药的用药途径首选经口给药。这主要着眼于在应用有效镇痛药的同时,不影响患者的社会生活。不经口给药时,可将经直肠给药作为第二选择。各种方法都行不时,可行注射给药(皮下注射、持续静脉输注)。
(2)阶梯式给药:所谓阶梯式给药是指选择镇痛药时,据药物的作用效果,阶梯式给予镇痛药。世界卫生组 (WHO)称之为疼痛治疗阶梯。这个方法是指在镇痛效果较的药物,即使增加用量也不能取得满意的镇痛效果时,应换镇痛效果更好的药物,而不用具有同等镇痛效果的其他药物。WHO出示了从"非治一弱治一强治"的所谓三阶段治疗方法。
(3)个性化给药:镇痛药的需要量存在个体差异。对每个患者而言,逐渐增加药量,直到达到镇痛效果,就决定了镇痛药的给药量。这个药量至少要维持止痛效果5个小时,而将作用控制在最小。关于初次给药,方法是从常用量开始,边观察止痛效果,边增加给药量,每次增加给药量50%。通过增加给药量取得止痛效果时,可逐渐增加这种药物的给药量。经过数次增加给药量而并未取得镇痛效果时就要更换药物。通常药物都存在有效剂量,这是一种现象。药量增加到一定数值后,即使再增加药量也不会提高镇痛效果,只能增加副作用。吗啡没有有效剂量,可以通过增加给药量来增强镇痛效果。
(4)定期给药:确定某一时间,有规律地给药。像癌性疼痛这样的持续性疼痛,已不再采取出现疼痛才给镇痛药的顿服方式。通常在镇痛药的镇痛效果消失大约1小时前,服用下有药。
(5)其他注意事项:在遵照以上给药四项原则的基础上,要注意细微之处。例如,事先采取抑制镇痛药副作用的措,把握患者的心理变化,采取适当的对策强化人际关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