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是评聘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报考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相应专业教育和职业实践条件者,均可申请参加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考试。
基本介绍
- 中文名: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 外文名:Registered civil engineer
- 所属行业:土建行业
- 主要职责:建筑设计、建造、施工
- 管理单位:人事部、建设部
认定条件
评聘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业道德行为良好,并具备下列条件(一)或条件(二)的人员。
(一)同时具备下列1、2两项中的各一项条件者。
1、学历和职业年限:
(1)1970年及以前,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技术工作满1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本科学历,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0年。
(2)1970年及以前,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技术工作满20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5年。
(3)1970年及以前,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技术工作满2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中专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技术工作满30年。
2、技术业绩和资历:
(1)担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完成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準中甲级民用建筑工程项目6项及以上或大型工业项目3项及以上的岩土工程。
(2)在具有甲级工程勘察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中,担任有关岩土工程方面的正、副总工程师满5年。
(二)1970年以后,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岩土工程技术工作满15年,并获得全国优秀工程勘察奖项目或本专业国家级科技进步奖项目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或获得2项及以上省部级有关岩土工程的优秀工程勘察、科技进步一、二、三等奖项目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认定程式
(一)符合考核认定条件的工程技术人员由所在单位向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部门推荐,其中铁道部、水利部所属的甲、乙级勘察设计单位分别向铁道部、水利部主管勘察设计的部门推荐,军队系统勘察设计单位向总后基建营房部推荐。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部门和铁道部、水利部主管勘察设计的部门、总后基建营房部对本地区、本部门勘察设计单位的申报人员进行审核,经本地区、本部门人事(职改)部门、总政干部部覆核后提出推荐名单,报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岩土工程专业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岩土工程专业委员会)初审。
(三)岩土工程专业委员会负责初审通过人员的测试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部门负责所辖地区初审通过人员的测试工作,并将测试成绩报岩土工程专业委员会。
(四)岩土工程专业委员会将初审结果和测试成绩汇总后上报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根据初审结果和测试成绩进行终审,报人事部、建设部批准后,由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统一公布通过考核认定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人员的名单。
认定材料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部门和铁道部、水利部、总后基建营房部等主管勘察设计部门的意见函;
(二)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考核认定的申报表;
(三)学历或学位证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的複印件,担任正、副总工程师职务的任命档案的複印件,获奖证书的複印件;
(四)所在单位出具的职业道德证明。
申报要求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部门和铁道部、水利部主管勘察设计和人事行政部门、总政干部部和总后基建营房部,应于2002年7月30日前,将审核和覆核合格人员材料报岩土工程专业委员会。
(二)已通过特许或考核认定的方式取得其他工程类专业执业资格的人员,一律不得申报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的考核认定。
(三)各地区和有关部门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式,认真做好申报、审核和覆核工作。凡不认真把关或弄虚作假的,停止该地区或部门的申报权和个人的申报资格。
(四)各地区和有关部门在审核、覆核时,应核查各类证书的原件。向岩土工程专业委员会报送的各类证书複印件应由所在单位人事(干部)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印章。
免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
1.1991年及以前,取得本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7年;
2.1991年及以前,取得本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7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8年;
3.1989年及以前,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8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9年;
4.1987年及以前,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9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10年;
5.1985年及以前,取得其它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12年;
6.1982年及以前,取得其它工科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9年;
7.1977年及以前,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或1972年及以前取得相近专业中专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10年。